东莞市卓聚光电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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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卓聚光电有限公司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卓聚光电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厚街宝石路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牧景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厚街宝石路5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753m?,建筑面积为1486m?,年加工生产塑胶镜片5000万片、玻璃镜片8万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 1、破碎工序 项目对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破碎的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主要源于破碎过程粒径<100 μm的颗粒。大部分破破碎被大颗粒覆盖,只有极少量小粒径的破碎料在破碎过程逸散在空气中,形成颗粒物。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破碎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外浓度<1.0 mg/m3,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预计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打磨工序 原料中的玻璃珠需要进行打磨处理,使表面更加的光滑,打磨设备实际运行的时间较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厂界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注塑成型工序 有组织排放: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外浓度<4.0 mg/m3,非*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厂界外浓度<20(无量纲),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及管理人员共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LAS(10mg/l)、TP(4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保证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 (略) 厚街镇沙溪消防站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主要成份:果皮、碎玻璃或玻璃瓶、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破布、废纤维等。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 (1)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195-003-06废塑料制品,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废布料、废电化铝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195-003-07废复合包装,其主要为PMMA、PC、ABS塑料粒原辅材料的使用,废包装材 (略) 回收处理。 4、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后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 (2)废空压机油 项目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有废空压机油产生,项目共有2台空压机,空压机半年更换一次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废空压机油罐 废空压机油罐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 诺 书 (略) 生态环境局: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破碎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厂界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政截污管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 (略) 厚街镇沙溪消防站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特此承诺!
公示时间 2023-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环评文件未按照未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3〕6011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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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莞市卓聚光电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厚街宝石路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牧景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厚街宝石路5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753m?,建筑面积为1486m?,年加工生产塑胶镜片5000万片、玻璃镜片8万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空气 1、破碎工序 项目对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破碎的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主要源于破碎过程粒径<100 μm的颗粒。大部分破破碎被大颗粒覆盖,只有极少量小粒径的破碎料在破碎过程逸散在空气中,形成颗粒物。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破碎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外浓度<1.0 mg/m3,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预计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打磨工序 原料中的玻璃珠需要进行打磨处理,使表面更加的光滑,打磨设备实际运行的时间较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厂界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注塑成型工序 有组织排放: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外浓度<4.0 mg/m3,非*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厂界外浓度<20(无量纲),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及管理人员共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LAS(10mg/l)、TP(4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保证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 (略) 厚街镇沙溪消防站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主要成份:果皮、碎玻璃或玻璃瓶、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破布、废纤维等。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 (1)塑料边角料及次品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195-003-06废塑料制品,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废布料、废电化铝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为195-003-07废复合包装,其主要为PMMA、PC、ABS塑料粒原辅材料的使用,废包装材 (略) 回收处理。 4、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后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 (2)废空压机油 项目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有废空压机油产生,项目共有2台空压机,空压机半年更换一次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废空压机油罐 废空压机油罐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的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 诺 书 (略) 生态环境局: 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破碎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拟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厂界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政截污管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 (略) 厚街镇沙溪消防站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特此承诺!
公示时间 2023-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环评文件未按照未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3〕6011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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