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安天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广东中安天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中安天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企石创业路 313 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中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中熙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中安 (略) (略) (略) 企石镇企石创业路313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03′22.571″,东经:114°02′51.622″,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6PY8X1L。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面积为1600m2,建筑面积为1300m2,项目主要从事防火涂料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搅拌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其VOCs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交有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0-1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中安天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企石创业路 313 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中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中熙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中安 (略) (略) (略) 企石镇企石创业路313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03′22.571″,东经:114°02′51.622″,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6PY8X1L。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面积为1600m2,建筑面积为1300m2,项目主要从事防火涂料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搅拌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其VOCs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交有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0-1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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