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勘探等5个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勘探等5个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勘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师红旗农场炭窑子沟(本项目 1 号至 14 号井场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15 号至 17 号井场位于农六师红旗农场炭窑子沟) | 昌吉州国有资产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 17 个井场,新钻 42 口井,完井后进行试采,获取有关技术参数。10-11号井场井型为直井、1-9号井场12-17号井场井型为定向井,井身结构均为二开井。项目包括钻井、压裂期及排采工程。其中钻井压裂天数 20 天,排采期 180 天。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按要求对占地进行经济补偿。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中有关规定做好井场防沙治沙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煤层气燃烧废气。排采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等;对易起尘物料遮盖,加强车辆管理;排采期产生的煤层气通过放散管点火排放,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钻井过程中,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固封处理,可有效保护地下水层。压裂返排液经收集后回用于下一探井压裂使用,最终剩余压裂返排液排入收集罐中,待压裂结束后,由施工队回收用于其他井场压裂使用;生活污水排入20m3防渗污水收集池,钻井结束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岩屑收集池,待钻井结束后,进行固化处理后送至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一般固废场填埋处置。沾油的废防渗膜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的 HWO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和易燃性),施工结束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2 | 昌 (略) 4吨锅炉改造项目 | 新疆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110号昌 (略) 现有锅炉房内 | 昌吉州回族自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总投资109.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6m2。建设内容: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加装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再循环工艺,锅炉烟气通过1根12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排放限值(5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蒸汽消毒废水、与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锅炉置于锅炉房内,采取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3 | (略) (略) 仓储建设项目 | (略) 老龙河示范区内昌甘路(X122线)西侧福田农场公交站西北侧 | (略)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0%。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 1.3 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二栋,1 号仓库建筑面积 925 m2,2 号仓库建筑面积 460 m2。新建门卫及消防控制室一栋,建筑面积 113 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77 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定期由吸污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厂区周边绿化,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过期、残次烟花、生活垃圾。过期、残次烟花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生活垃 (略) 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4 | 新疆恒有 (略) 30万吨/年异辛烷轻质油调和项目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 | 新疆恒有 (略)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厂区内用地,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1%。本项目建设规模:15万吨/年汽油调和及15万吨/年柴油调和。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汽油调和及柴油调和设备各一套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3各5000m3汽油罐和3个5000m3柴油罐。办公生活区及其他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汽油和柴油生产系统分别设置1套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调和装卸区、调和设备和储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油气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废气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表6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各类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为内浮顶罐并采用罐顶氮封和油气回收,厂界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降震声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储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总量控制指标:VOCs:2.04t/a,消减量来源: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20台锅炉倍量替代。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5 | 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光伏项目) | 奇台县塔塔尔族乡(北山直属)(距奇台县城约50km | 昌吉州盛 (略) | 新疆祥达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约35525.62亩,项目总投资*.99。属于平地光伏,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终期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装机1000MW。常规光伏阵列分成303个子阵,其中160个3.125MW集中式光伏子发电单元和143个3.3MW组串式光伏子发电单元,均采用N型575组件。示范方阵为1个10MW固定支架方阵,1个5MW固定支架方阵,一个5MW固定可调方阵,1个10MW平单轴方阵,组件均采用N型695组件。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施工期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厂界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冬季贮存,夏季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采取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废光伏组件由生产厂商进行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电池组件委托厂家进行回收并置换新电池组件。废变压器油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生活垃圾送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项目建设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施工结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勘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师红旗农场炭窑子沟(本项目 1 号至 14 号井场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15 号至 17 号井场位于农六师红旗农场炭窑子沟) | 昌吉州国有资产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 17 个井场,新钻 42 口井,完井后进行试采,获取有关技术参数。10-11号井场井型为直井、1-9号井场12-17号井场井型为定向井,井身结构均为二开井。项目包括钻井、压裂期及排采工程。其中钻井压裂天数 20 天,排采期 180 天。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按要求对占地进行经济补偿。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中有关规定做好井场防沙治沙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煤层气燃烧废气。排采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等;对易起尘物料遮盖,加强车辆管理;排采期产生的煤层气通过放散管点火排放,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钻井过程中,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固封处理,可有效保护地下水层。压裂返排液经收集后回用于下一探井压裂使用,最终剩余压裂返排液排入收集罐中,待压裂结束后,由施工队回收用于其他井场压裂使用;生活污水排入20m3防渗污水收集池,钻井结束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岩屑收集池,待钻井结束后,进行固化处理后送至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一般固废场填埋处置。沾油的废防渗膜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的 HWO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和易燃性),施工结束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2 | 昌 (略) 4吨锅炉改造项目 | 新疆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110号昌 (略) 现有锅炉房内 | 昌吉州回族自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总投资109.8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6m2。建设内容: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加装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再循环工艺,锅炉烟气通过1根12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排放限值(5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蒸汽消毒废水、与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锅炉置于锅炉房内,采取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3 | (略) (略) 仓储建设项目 | (略) 老龙河示范区内昌甘路(X122线)西侧福田农场公交站西北侧 | (略)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0%。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 1.3 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二栋,1 号仓库建筑面积 925 m2,2 号仓库建筑面积 460 m2。新建门卫及消防控制室一栋,建筑面积 113 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77 m2。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定期由吸污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厂区周边绿化,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过期、残次烟花、生活垃圾。过期、残次烟花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生活垃 (略) 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4 | 新疆恒有 (略) 30万吨/年异辛烷轻质油调和项目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 | 新疆恒有 (略)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厂区内用地,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1%。本项目建设规模:15万吨/年汽油调和及15万吨/年柴油调和。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汽油调和及柴油调和设备各一套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3各5000m3汽油罐和3个5000m3柴油罐。办公生活区及其他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汽油和柴油生产系统分别设置1套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调和装卸区、调和设备和储罐区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油气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废气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表6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各类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为内浮顶罐并采用罐顶氮封和油气回收,厂界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降震声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储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总量控制指标:VOCs:2.04t/a,消减量来源: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20台锅炉倍量替代。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5 | 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光伏项目) | 奇台县塔塔尔族乡(北山直属)(距奇台县城约50km | 昌吉州盛 (略) | 新疆祥达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约35525.62亩,项目总投资*.99。属于平地光伏,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终期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装机1000MW。常规光伏阵列分成303个子阵,其中160个3.125MW集中式光伏子发电单元和143个3.3MW组串式光伏子发电单元,均采用N型575组件。示范方阵为1个10MW固定支架方阵,1个5MW固定支架方阵,一个5MW固定可调方阵,1个10MW平单轴方阵,组件均采用N型695组件。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施工期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厂界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冬季贮存,夏季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采取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废光伏组件由生产厂商进行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电池组件委托厂家进行回收并置换新电池组件。废变压器油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生活垃圾送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项目建设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施工结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类型为报告表,无相关公参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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