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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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关于安徽 (略)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现有车桥喷涂线、油缸总成喷涂线,变更为自动静电喷涂;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更新为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更新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新增50m3/d的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机加工设备,提升项目机加工的生产能力,包括新增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改造涂装生产线,提升全厂涂装线的生产能力,年工作2400h调整为4800h。新增产能车桥9万套、50万根油缸总成。全厂总体产能扩大为年产车桥15万套,70万根油缸总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漆水帘装置排水、地坪保洁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电絮凝+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O+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对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总体工程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涂线调漆、喷漆(先经水帘+过滤棉除湿预处理)、流平、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密闭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炉、前处理热水炉、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装烘干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规定要求,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水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规定要求,NOx低于50mg/m3的规定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脱脂槽渣、废切屑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喷漆房、油漆暂存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各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一座620m3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废暂存库、油漆暂存间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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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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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现有车桥喷涂线、油缸总成喷涂线,变更为自动静电喷涂;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更新为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更新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新增50m3/d的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机加工设备,提升项目机加工的生产能力,包括新增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改造涂装生产线,提升全厂涂装线的生产能力,年工作2400h调整为4800h。新增产能车桥9万套、50万根油缸总成。全厂总体产能扩大为年产车桥15万套,70万根油缸总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漆水帘装置排水、地坪保洁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电絮凝+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O+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对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总体工程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涂线调漆、喷漆(先经水帘+过滤棉除湿预处理)、流平、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密闭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炉、前处理热水炉、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装烘干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规定要求,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水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规定要求,NOx低于50mg/m3的规定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脱脂槽渣、废切屑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喷漆房、油漆暂存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各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一座620m3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废暂存库、油漆暂存间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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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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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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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现有车桥喷涂线、油缸总成喷涂线,变更为自动静电喷涂;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更新为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更新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新增50m3/d的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机加工设备,提升项目机加工的生产能力,包括新增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改造涂装生产线,提升全厂涂装线的生产能力,年工作2400h调整为4800h。新增产能车桥9万套、50万根油缸总成。全厂总体产能扩大为年产车桥15万套,70万根油缸总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漆水帘装置排水、地坪保洁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电絮凝+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O+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对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总体工程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涂线调漆、喷漆(先经水帘+过滤棉除湿预处理)、流平、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密闭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炉、前处理热水炉、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装烘干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规定要求,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水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规定要求,NOx低于50mg/m3的规定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脱脂槽渣、废切屑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喷漆房、油漆暂存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各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一座620m3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废暂存库、油漆暂存间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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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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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海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车辆桥箱总成、油缸总成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侧(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现有车桥喷涂线、油缸总成喷涂线,变更为自动静电喷涂;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更新为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更新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新增50m3/d的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机加工设备,提升项目机加工的生产能力,包括新增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改造涂装生产线,提升全厂涂装线的生产能力,年工作2400h调整为4800h。新增产能车桥9万套、50万根油缸总成。全厂总体产能扩大为年产车桥15万套,70万根油缸总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漆水帘装置排水、地坪保洁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电絮凝+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O+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对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总体工程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涂线调漆、喷漆(先经水帘+过滤棉除湿预处理)、流平、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密闭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炉、前处理热水炉、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装烘干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规定要求,天然气燃烧机、天然气热水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规定要求,NOx低于50mg/m3的规定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危废送至危废库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脱脂槽渣、废切屑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建设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喷漆房、油漆暂存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各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一座620m3应急事故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废暂存库、油漆暂存间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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