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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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富满油田富源303-H11井区产能建设方案

本项目位于阿克 (略) 和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共部署15口开发井,其中新钻14口水平井,侧钻1口老井(玉科1C);2.新建采油井场15座,扩建FY303-H11阀组,新建单井管线61.6千米;3.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等。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设计选线过程中避让库车塔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严禁任何施工活动进入封禁保护区内;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被作燃料;在施工作业区两侧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占用的灌木林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新林资字〔2015〕497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经审批同意使用的,实行占补平衡。因此,要求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灌木茂密区域,按照本选线方案进行管线走向设计,尽量避让灌木林,在条件允许时,减少砍伐林木的数量,最大程度地保护沿线的林业生态环境。

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内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

牌。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钻井工程产生的采油机燃料燃烧废气、施工扬尘、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硫化氢。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硫化氢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分段试压,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生活营地设置防渗生活污水池,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油井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哈一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项目无新增定员及生活污水。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

运营期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后,井场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四开为磺化水基泥浆,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排入专用岩屑储罐,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废油和含油废弃物(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暂存钻井场地配套的临时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渣等,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工业固废填埋池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区贮存。井下作业产生废压裂返排液、废酸化返排液、废洗井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地层。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 (略)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禁止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施工过程中,高压区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略) 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油污泥处理项目

本项目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园区西南侧区域。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略)

新疆绿境 (略)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筛分系统、脱附反应系统、固液分离系统;预处理设备(破碎筛分)、热分解设备、冷凝系统等。2.公辅工程包括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贮存池、还原土暂存库、油罐区、油泥暂存池、危废暂存库、配药间、供水、供暖、供电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缩短项目施工周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

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热解脱附工艺不凝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烷、*烷、*烷、*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经尾气安全回收装置回收后经管道密闭送至加热炉燃烧。解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和烟气再循环,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的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含油污泥处置及储存池产生的无组织非*烷总烃,还原土暂存库、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生产设备均采用封闭设计;回收油储罐拱顶罐+氮封装置,设置呼吸装置+气相连通,密闭装车;油泥加工过程全密闭;还原土暂存场建设封闭仓库,油泥贮存池需加设盖板,并预留观察口,危废暂存库为密闭空间。污水处理装置安放于密闭式厂房内。原料输送均通过密封管道完成;还原土运输过程中全密闭贮存,暂存库采取洒水抑尘、苫盖措施;还原土料仓内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合理进行油品调度,降低油罐留空高度;改进收发操作,减少油品周转次数,适时收发油品。厂界处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H2S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建设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收集至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热分解工艺冷凝废水经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系统“pH调节+破乳+絮凝+气浮机+叠螺机+AO”工艺处理,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聚磺体系泥浆堆放过程中产生渗沥液,贮存池底部设置了集水槽,可收集该部分产生的渗滤液,一并进入化学水洗工艺进行处置,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加装隔音罩、吸声板、消声器等;管道支架采取阻尼、隔振、吸声处理;厂界种植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开挖土方产生量较少,可用于场区平整,建筑垃圾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余下部分约66t/a,定期清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和什托洛盖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处置还原土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用于通井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未达标不出厂。含油污泥处置还原土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及《*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2016)要求后用于通井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未达标不出厂。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收集后定期收集,经检定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指标合格后,满足入场标准可清运至园区渣场处理;含油污泥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分选固废、HDPE膜或塑料布、沾油劳保用品等,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处理系统污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经检定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指标合格后,满足入场标准可清运至园区渣场处理。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和什托洛盖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含油污泥(含油基泥浆)、原油及天然气。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合理布设设备及建筑物,按照设计规范施工建设;各装置设置气体安全阀,生产装置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防雷装置。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电话报警系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自动控制和自动联锁系统,罐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管道穿堤处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防火堤,设火焰探测报警装置、连续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报警装置;设置事故紧急切断阀,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按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设计电气线路;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三期评价方案

本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部署4口井,均为老井侧钻,总进尺2582m。新增产能2.92万吨/年。油气外输及处理、电力、给排水、结构、通信、自控、机制、供热等均依托现有设施。

1.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井场占地,减少扰动面积,减少林木砍伐;加强井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井场尽量避开项目区4种保护植物肉苁蓉、膜果麻黄、胀果甘草、罗布麻的密集分布区,禁止采伐项目占地外植物。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定作业范围。井场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灌木的碾压破坏。施工完毕,尽快整理施工现场;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施工范围外固沙植被;施工期间严格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或加剧沙化。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项目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避开灌木茂密区域,采取防沙治沙措施,对区域进行人工抚育植被,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撒播草籽,恢复原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井位选址时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避开植被茂盛的区域,减少公益林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采取挖方堆放定点定位,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对典型井场厂界非*烷总烃每年监测一次,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定期对油气设备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不外排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进入塔河油田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下,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

4.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机泵等设备噪声。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井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废弃物、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钻井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泥浆钻井结束后回收,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钻井期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定期由钻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钻井期废烧碱包装袋折叠打包后,定期由钻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不在施工井场储存,直接在作业施工现场由施工人员回收至罐车内,罐车采用密闭的专用罐车,统一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将废弃的含油防渗布集中收集,不在井场贮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拉运过程中资质单位应使用专车、按照指定的拉运路线。运营期工作人员由塔河油田内部调剂解决,不新增生活垃圾。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伴生气、硫化氢。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事故;井场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每一次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应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和《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137-2017)要求进行;作业人员在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同 (略) 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工业加工区,新疆同 (略) 现有厂址区

新疆同 (略)

新疆沃谱瑞 (略)

本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以褐煤为原料,主要生产提质煤(兰炭),副产煤焦油、荒煤气和末煤等。改造后提质煤的生产总规模为120万吨/年,保持不变,副产品规模有相应增加,其中煤焦油产量为24万吨/年、末煤111.7万吨/年、煤气24.6亿立方米/年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有组织废气:受煤坑、破碎及转运废气,受煤坑三面遮挡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机及转运点设置密闭罩,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原煤筛分、转运废气通过密闭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炼焦工序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焚烧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氢氧化钠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酚类和非*烷总烃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标准。

无组织废气:原煤仓、末煤仓、提质煤仓和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储仓+密闭输送通廊+蒸汽抑尘措施;炭化炉区、煤气净化区、氨水罐区、焦油罐区、装卸车站和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洗喷淋塔+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气液分离器+过滤装置”预处理后进入炭化炉。炭化炉废气采用双室双闸给料技术;加煤口控制在微负压状态;炭化炉炉顶辅助煤箱和炉体间采用石棉及特制泥浆密封。熄焦采用外冷壁熄焦,设置蒸汽抑尘防自燃装置,密闭输送,密闭出焦;各储罐采用密闭设计;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储存采用固定顶罐;加强设备检维修;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苯、酚类、硫化氢、氨、氮氧化物、氰化氢、苯可溶物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剩余氨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焚烧”处理;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下水管网进入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运营期煤筛分过程中产生不合格的末煤在末煤仓储存后外售;布袋除尘处理收集粉尘通过气力输送储存于末煤仓,作为末煤外售;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23%硫酸铵溶液委托氮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煤气净化过程产生的煤焦油,作为煤焦油加氢装置原料生产煤基氢化油且生产的煤基氢化油符合《煤基氢化油》(HG/T5146)技术要求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焦油最终作为副产品外售煤焦油深加工企业;焦油渣、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以上危废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要求,通过厂内掺煤炼焦进行无害化处置,不进行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酚钠液,以上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伊吾县淖毛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5.地下水分区防控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为酚氨废水预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焦油罐区、氨水罐区、变电站事故油池和事故水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煤提质装置区、装卸区、脱硫脱硝装置区、原煤及产品仓、火炬及变电站,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道路、办公区域等进行简单地面硬化处理。对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大气沉降和废水泄漏垂直入渗对土壤的环境影响。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减少“跑、冒、滴、漏”,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对厂区进行土壤隐患排查;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7.电磁环境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加强输变电站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8.碳排放主要控制措施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空转的频次,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淘汰,对大型用电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型电机,提升能效,节能降碳;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节能装备,电机、风机等选用变频设备,阶梯用能,减少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开展能源计量、统计管理

9.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各建筑物设计及施工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装置区和储运区设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选用高质量的设备、管件、阀门等;罐区全部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并修建围堰;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设置火焰探测报警装置、连续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报警装置;有毒气体和有毒液体生产及储存区应设置浓度超标报警装置;选择有运输危险品资质的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采用双回路电源;设事故废水控制系统,对项目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体系管理;建设1座有效容积1635立方米防渗事故池;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新疆 (略) 沫煤综合利用项目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B区,现有新疆庆华厂区空地

新疆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本项目采用高压流化床气化技术生产粗煤气,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备煤、煤气化、排渣装置。新建的高压流化床气化炉1台可替代原有3台碎煤加压气化炉,年生产粗煤气12×104万立方米。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和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经采取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通过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可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本项目备煤烘干工段,气化工段的煤仓、灰仓、渣仓保护气及锁斗系统充泄压气经收集后引入配套设置的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各自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沫煤储运过程设全封闭栈桥、皮带机头、尾部设有微动力除尘装置,可保证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气化装置无组织逸散废气氨、硫化氢在加强检修,气化炉加强密闭后,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庆华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塔废水送现有工程酚氨回收装置处理,余热锅炉排污水送循环水系统利用,地面冲洗废水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机泵、风机等。对大型的产噪设备采取设隔声间、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需要室内进行吸声处理,引风机入口加设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厂界东、西、南、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金属、废钢筋等送废品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气化炉灰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废矿物油等。其中气化炉灰渣送新疆庆华现有灰渣场填埋;除尘器收尘灰直接返回生产系统利用;废滤袋集中收集后送伊东工业园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新疆庆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最终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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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8×75MW背压机组

鄯善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内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8台125t/h热解炉+8×620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炭转化耦合系统,配套8×75MW等级亚临界、一次再热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内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脱汞处理设施,粗煤气初级净化、焦油回收以及含酚废水处理装置。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4282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3.95%。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经“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及SNCR+SCR联合脱硝”处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提出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燃煤电场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中标准限值要求。原煤储存采取新建1座穹形网架封闭式煤场,设喷洒装置;输煤栈桥采取密闭措施,厂内输煤系统转运站及碎煤机室均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锅炉房运转层、输煤系统煤仓间等不宜水冲洗部位考虑采用负压真空清扫系统;本项目石灰石粉存放于粉仓中,粉仓顶部均装有布袋除尘器;灰库顶部设布袋除尘装置。对生产过程中易产尘的碎煤机室、石灰石粉仓、煤粉仓、粗细灰库等粉尘产生点,均要求设置有机械除尘装置,除尘器选用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经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酚氨废水处理站废气经集中收集并采取“碱液洗涤+酸液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规定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解工段的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的逸散废气,各工艺操作尽可能减少敞开式操作,储罐安装氮封装置,可以有效减少有机废气逸散;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工艺废水处理系统和酚氨废水处理系统;其中锅炉工艺废水处理系统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反渗透水、锅炉补给水处理超滤反冲洗水、脱硝系统废水、脱硫系统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锅炉酸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内脱硫脱硝、灰库搅拌加湿、煤场喷洒、输煤系统冲洗、地面冲洗、空调加湿等用水单元;热解炉工艺酚氨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热解炉所产生的煤气冷却水、 (略) 煤器用水、电捕焦油冷却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复用于厂内道路喷洒降尘和绿化用水;全厂正常工况无废污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采取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汽轮机、发电机、碎煤机、磨煤机、冷却塔、空压机、变压器及引风机、送风机和各类泵等,在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绿化植物吸收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脱硫石膏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在利用途径不畅时送灰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由厂家回收处理;酚氨废水生化处理污泥、结晶杂盐处理污泥、石子煤等送合盛固废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酚氨废水预处理污泥、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焦油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0平方米),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5.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对该厂区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管理,及时收集散落物料,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厂区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并及时处理散落物料,减少厂区内储存周期;建设跟踪监测制度,定期跟踪监测。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占地范围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煤气、煤焦油、*醇、浓氨水、粗酚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系统主要为:煤热解产生半焦工艺属于焦化工艺;设计危险物质的使用、贮存。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有效。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及运输要求操作;在工程设计中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平面布置、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设计,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布置,建筑物间的距离符合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在厂区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安置了警告警示标牌;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巡视查看;加强生产设备与管道系统管理与维修;厂区范围内重点区域设置消防灭火设备;罐区设置围堰及防火堤,厂区设置3500立方米防渗事故水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并定期演练。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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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 (略) 造纸清洁生产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和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改造及掺杂燃烧项目

本项目位于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

新疆中泰 (略)

(略) (略)

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备料车间、制浆车间、碱回收车间的技术改造:备料车间输送机升级改造,新增破碎工段除尘器,水膜除尘改为布袋除尘;制浆车间洗涤工段洗浆机改造,二氧化氯制备站工艺由R8升级R10;碱回收车间蒸煮工段新增板式降膜蒸发器,燃烧工段新增SNCR脱硝系统、改进电除尘设备,苛化工段石灰变更为电石渣、滤液澄清器由低效改为高效;热电站蒸汽供应规模由110吨/小时降至75吨/小时,现有布袋式除尘器改为降氮型布袋除尘器、更换现有SNCR喷枪,新增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辅助工程中办公生活区、给水站、变配电室、空压站、总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均依托现有工程,新建35吨/小时的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公用工程中供水、供电、供热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排水工程新建脱硫废水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处理规模2立方米/时),采用“三联箱”处理工艺。储运工程包括新建生物质颗粒仓库1座、危险化学品仓库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工艺废气①备料车间粉尘废气:备料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芦苇加工时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②碱回收锅炉燃烧废气:碱回收锅炉主要以碱回收工序的黑液为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静电除尘+SNCR脱硝处理后由10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③二氧化氯制备和漂白废气:二氧化氯制备和漂白工序产生废气为硫酸雾、氯气,废气经大气压冷凝器+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④生物质燃料加工粉尘:生物质燃料加工车间废气主要为加工苇沫、苇渣、木屑等原料时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⑤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生物质锅炉以生物质颗粒和污水处理站回收的沼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噁英,废气经布袋除尘+低氮燃烧器+炉内脱硫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控制炉内温度等措施,燃烧废气中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5-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⑥脱硫剂和精制钙粉粉尘:脱硫剂和精制钙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⑦热电站锅炉燃烧废气:热电站锅炉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及其化合物,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白泥脱硫处理后由5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相关规定,燃烧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物料堆存、生产加工阶段产生的颗粒物及废水集输、储存、处理过程逸散的恶臭气体。无组织颗粒物采取过库房封闭、地面硬化及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恶臭污染物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并经厂区现有高能离子+

UV光解净化处置。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本次新建1套脱硫废水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厂区现有工程130t/h燃煤锅炉脱硫工序产生的废水,处理规模为2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三联箱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要求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生化+芬顿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实际最大处理水量为2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满足《制浆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约60%以上的达标废水回用于生产,剩余约40%达标废水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可接纳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通过预测,运营期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热电站锅炉炉渣、脱硫膏,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灰,备料工段、碱回收工段、白泥回收、生物质颗粒加工的除尘灰等。热电站锅炉炉渣、脱硫膏、碱回收工段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备料工段、白泥回收、备料工段、生物质颗粒加工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危废类别分别为HW08,产生量为1吨/年,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厂区现有2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火灾危险单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危险废物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富满油田富源303-H11井区产能建设方案

本项目位于阿克 (略) 和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共部署15口开发井,其中新钻14口水平井,侧钻1口老井(玉科1C);2.新建采油井场15座,扩建FY303-H11阀组,新建单井管线61.6千米;3.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等。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米;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设计选线过程中避让库车塔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严禁任何施工活动进入封禁保护区内;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砍伐施工区外围的植被等被作燃料;在施工作业区两侧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占用的灌木林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新林资字〔2015〕497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经审批同意使用的,实行占补平衡。因此,要求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灌木茂密区域,按照本选线方案进行管线走向设计,尽量避让灌木林,在条件允许时,减少砍伐林木的数量,最大程度地保护沿线的林业生态环境。

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内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

牌。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钻井工程产生的采油机燃料燃烧废气、施工扬尘、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硫化氢。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硫化氢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分段试压,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生活营地设置防渗生活污水池,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油井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哈一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项目无新增定员及生活污水。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

运营期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后,井场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可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四开为磺化水基泥浆,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排入专用岩屑储罐,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废油和含油废弃物(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暂存钻井场地配套的临时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渣等,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工业固废填埋池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区贮存。井下作业产生废压裂返排液、废酸化返排液、废洗井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地层。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 (略)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禁止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施工过程中,高压区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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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略) 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油污泥处理项目

本项目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园区西南侧区域。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略)

新疆绿境 (略)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筛分系统、脱附反应系统、固液分离系统;预处理设备(破碎筛分)、热分解设备、冷凝系统等。2.公辅工程包括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贮存池、还原土暂存库、油罐区、油泥暂存池、危废暂存库、配药间、供水、供暖、供电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缩短项目施工周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

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热解脱附工艺不凝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烷、*烷、*烷、*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经尾气安全回收装置回收后经管道密闭送至加热炉燃烧。解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和烟气再循环,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的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含油污泥处置及储存池产生的无组织非*烷总烃,还原土暂存库、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生产设备均采用封闭设计;回收油储罐拱顶罐+氮封装置,设置呼吸装置+气相连通,密闭装车;油泥加工过程全密闭;还原土暂存场建设封闭仓库,油泥贮存池需加设盖板,并预留观察口,危废暂存库为密闭空间。污水处理装置安放于密闭式厂房内。原料输送均通过密封管道完成;还原土运输过程中全密闭贮存,暂存库采取洒水抑尘、苫盖措施;还原土料仓内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合理进行油品调度,降低油罐留空高度;改进收发操作,减少油品周转次数,适时收发油品。厂界处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H2S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建设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收集至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热分解工艺冷凝废水经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系统“pH调节+破乳+絮凝+气浮机+叠螺机+AO”工艺处理,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聚磺体系泥浆堆放过程中产生渗沥液,贮存池底部设置了集水槽,可收集该部分产生的渗滤液,一并进入化学水洗工艺进行处置,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加装隔音罩、吸声板、消声器等;管道支架采取阻尼、隔振、吸声处理;厂界种植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开挖土方产生量较少,可用于场区平整,建筑垃圾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余下部分约66t/a,定期清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和什托洛盖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处置还原土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用于通井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未达标不出厂。含油污泥处置还原土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及《*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2016)要求后用于通井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未达标不出厂。聚磺体系泥浆废弃物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收集后定期收集,经检定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指标合格后,满足入场标准可清运至园区渣场处理;含油污泥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分选固废、HDPE膜或塑料布、沾油劳保用品等,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处理系统污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经检定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指标合格后,满足入场标准可清运至园区渣场处理。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和什托洛盖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含油污泥(含油基泥浆)、原油及天然气。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合理布设设备及建筑物,按照设计规范施工建设;各装置设置气体安全阀,生产装置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防雷装置。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电话报警系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自动控制和自动联锁系统,罐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管道穿堤处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防火堤,设火焰探测报警装置、连续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报警装置;设置事故紧急切断阀,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按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设计电气线路;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三期评价方案

本项目位于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部署4口井,均为老井侧钻,总进尺2582m。新增产能2.92万吨/年。油气外输及处理、电力、给排水、结构、通信、自控、机制、供热等均依托现有设施。

1.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井场占地,减少扰动面积,减少林木砍伐;加强井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井场尽量避开项目区4种保护植物肉苁蓉、膜果麻黄、胀果甘草、罗布麻的密集分布区,禁止采伐项目占地外植物。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定作业范围。井场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灌木的碾压破坏。施工完毕,尽快整理施工现场;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施工范围外固沙植被;施工期间严格落实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或加剧沙化。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项目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避开灌木茂密区域,采取防沙治沙措施,对区域进行人工抚育植被,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撒播草籽,恢复原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井位选址时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避开植被茂盛的区域,减少公益林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采取挖方堆放定点定位,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对典型井场厂界非*烷总烃每年监测一次,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定期对油气设备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不外排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进入塔河油田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下,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

4.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机泵等设备噪声。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井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废弃物、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钻井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泥浆钻井结束后回收,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钻井期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定期由钻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钻井期废烧碱包装袋折叠打包后,定期由钻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不在施工井场储存,直接在作业施工现场由施工人员回收至罐车内,罐车采用密闭的专用罐车,统一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将废弃的含油防渗布集中收集,不在井场贮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拉运过程中资质单位应使用专车、按照指定的拉运路线。运营期工作人员由塔河油田内部调剂解决,不新增生活垃圾。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罐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伴生气、硫化氢。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事故;井场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每一次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应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和《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6137-2017)要求进行;作业人员在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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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 (略) 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工业加工区,新疆同 (略) 现有厂址区

新疆同 (略)

新疆沃谱瑞 (略)

本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以褐煤为原料,主要生产提质煤(兰炭),副产煤焦油、荒煤气和末煤等。改造后提质煤的生产总规模为120万吨/年,保持不变,副产品规模有相应增加,其中煤焦油产量为24万吨/年、末煤111.7万吨/年、煤气24.6亿立方米/年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有组织废气:受煤坑、破碎及转运废气,受煤坑三面遮挡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机及转运点设置密闭罩,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原煤筛分、转运废气通过密闭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炼焦工序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焚烧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氢氧化钠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酚类和非*烷总烃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标准。

无组织废气:原煤仓、末煤仓、提质煤仓和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储仓+密闭输送通廊+蒸汽抑尘措施;炭化炉区、煤气净化区、氨水罐区、焦油罐区、装卸车站和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洗喷淋塔+酸洗喷淋塔+碱洗喷淋塔+气液分离器+过滤装置”预处理后进入炭化炉。炭化炉废气采用双室双闸给料技术;加煤口控制在微负压状态;炭化炉炉顶辅助煤箱和炉体间采用石棉及特制泥浆密封。熄焦采用外冷壁熄焦,设置蒸汽抑尘防自燃装置,密闭输送,密闭出焦;各储罐采用密闭设计;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储存采用固定顶罐;加强设备检维修;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苯、酚类、硫化氢、氨、氮氧化物、氰化氢、苯可溶物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剩余氨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焚烧”处理;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下水管网进入淖毛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运营期煤筛分过程中产生不合格的末煤在末煤仓储存后外售;布袋除尘处理收集粉尘通过气力输送储存于末煤仓,作为末煤外售;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23%硫酸铵溶液委托氮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煤气净化过程产生的煤焦油,作为煤焦油加氢装置原料生产煤基氢化油且生产的煤基氢化油符合《煤基氢化油》(HG/T5146)技术要求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焦油最终作为副产品外售煤焦油深加工企业;焦油渣、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以上危废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要求,通过厂内掺煤炼焦进行无害化处置,不进行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桶、酚钠液,以上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伊吾县淖毛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5.地下水分区防控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为酚氨废水预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焦油罐区、氨水罐区、变电站事故油池和事故水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煤提质装置区、装卸区、脱硫脱硝装置区、原煤及产品仓、火炬及变电站,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道路、办公区域等进行简单地面硬化处理。对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大气沉降和废水泄漏垂直入渗对土壤的环境影响。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减少“跑、冒、滴、漏”,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对厂区进行土壤隐患排查;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7.电磁环境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加强输变电站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8.碳排放主要控制措施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空转的频次,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淘汰,对大型用电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型电机,提升能效,节能降碳;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节能装备,电机、风机等选用变频设备,阶梯用能,减少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开展能源计量、统计管理

9.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各建筑物设计及施工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装置区和储运区设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选用高质量的设备、管件、阀门等;罐区全部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并修建围堰;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设置火焰探测报警装置、连续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报警装置;有毒气体和有毒液体生产及储存区应设置浓度超标报警装置;选择有运输危险品资质的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采用双回路电源;设事故废水控制系统,对项目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体系管理;建设1座有效容积1635立方米防渗事故池;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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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略) 沫煤综合利用项目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B区,现有新疆庆华厂区空地

新疆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本项目采用高压流化床气化技术生产粗煤气,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备煤、煤气化、排渣装置。新建的高压流化床气化炉1台可替代原有3台碎煤加压气化炉,年生产粗煤气12×104万立方米。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和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经采取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通过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可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本项目备煤烘干工段,气化工段的煤仓、灰仓、渣仓保护气及锁斗系统充泄压气经收集后引入配套设置的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各自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沫煤储运过程设全封闭栈桥、皮带机头、尾部设有微动力除尘装置,可保证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气化装置无组织逸散废气氨、硫化氢在加强检修,气化炉加强密闭后,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庆华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塔废水送现有工程酚氨回收装置处理,余热锅炉排污水送循环水系统利用,地面冲洗废水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机泵、风机等。对大型的产噪设备采取设隔声间、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需要室内进行吸声处理,引风机入口加设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厂界东、西、南、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金属、废钢筋等送废品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气化炉灰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废矿物油等。其中气化炉灰渣送新疆庆华现有灰渣场填埋;除尘器收尘灰直接返回生产系统利用;废滤袋集中收集后送伊东工业园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新疆庆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最终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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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8×75MW背压机组

鄯善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内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8台125t/h热解炉+8×620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炭转化耦合系统,配套8×75MW等级亚临界、一次再热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内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脱汞处理设施,粗煤气初级净化、焦油回收以及含酚废水处理装置。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4282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3.95%。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经“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及SNCR+SCR联合脱硝”处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提出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燃煤电场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中标准限值要求。原煤储存采取新建1座穹形网架封闭式煤场,设喷洒装置;输煤栈桥采取密闭措施,厂内输煤系统转运站及碎煤机室均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锅炉房运转层、输煤系统煤仓间等不宜水冲洗部位考虑采用负压真空清扫系统;本项目石灰石粉存放于粉仓中,粉仓顶部均装有布袋除尘器;灰库顶部设布袋除尘装置。对生产过程中易产尘的碎煤机室、石灰石粉仓、煤粉仓、粗细灰库等粉尘产生点,均要求设置有机械除尘装置,除尘器选用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经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酚氨废水处理站废气经集中收集并采取“碱液洗涤+酸液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规定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解工段的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的逸散废气,各工艺操作尽可能减少敞开式操作,储罐安装氮封装置,可以有效减少有机废气逸散;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工艺废水处理系统和酚氨废水处理系统;其中锅炉工艺废水处理系统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反渗透水、锅炉补给水处理超滤反冲洗水、脱硝系统废水、脱硫系统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锅炉酸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内脱硫脱硝、灰库搅拌加湿、煤场喷洒、输煤系统冲洗、地面冲洗、空调加湿等用水单元;热解炉工艺酚氨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热解炉所产生的煤气冷却水、 (略) 煤器用水、电捕焦油冷却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复用于厂内道路喷洒降尘和绿化用水;全厂正常工况无废污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采取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汽轮机、发电机、碎煤机、磨煤机、冷却塔、空压机、变压器及引风机、送风机和各类泵等,在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绿化植物吸收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脱硫石膏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在利用途径不畅时送灰场堆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由厂家回收处理;酚氨废水生化处理污泥、结晶杂盐处理污泥、石子煤等送合盛固废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酚氨废水预处理污泥、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焦油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0平方米),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5.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对该厂区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管理,及时收集散落物料,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厂区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并及时处理散落物料,减少厂区内储存周期;建设跟踪监测制度,定期跟踪监测。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占地范围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煤气、煤焦油、*醇、浓氨水、粗酚等。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生产系统主要为:煤热解产生半焦工艺属于焦化工艺;设计危险物质的使用、贮存。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有效。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及运输要求操作;在工程设计中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平面布置、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设计,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布置,建筑物间的距离符合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在厂区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安置了警告警示标牌;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巡视查看;加强生产设备与管道系统管理与维修;厂区范围内重点区域设置消防灭火设备;罐区设置围堰及防火堤,厂区设置3500立方米防渗事故水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并定期演练。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7

新疆中泰 (略) 造纸清洁生产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和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降碳改造及掺杂燃烧项目

本项目位于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

新疆中泰 (略)

(略) (略)

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备料车间、制浆车间、碱回收车间的技术改造:备料车间输送机升级改造,新增破碎工段除尘器,水膜除尘改为布袋除尘;制浆车间洗涤工段洗浆机改造,二氧化氯制备站工艺由R8升级R10;碱回收车间蒸煮工段新增板式降膜蒸发器,燃烧工段新增SNCR脱硝系统、改进电除尘设备,苛化工段石灰变更为电石渣、滤液澄清器由低效改为高效;热电站蒸汽供应规模由110吨/小时降至75吨/小时,现有布袋式除尘器改为降氮型布袋除尘器、更换现有SNCR喷枪,新增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辅助工程中办公生活区、给水站、变配电室、空压站、总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均依托现有工程,新建35吨/小时的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公用工程中供水、供电、供热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排水工程新建脱硫废水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处理规模2立方米/时),采用“三联箱”处理工艺。储运工程包括新建生物质颗粒仓库1座、危险化学品仓库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工艺废气①备料车间粉尘废气:备料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芦苇加工时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②碱回收锅炉燃烧废气:碱回收锅炉主要以碱回收工序的黑液为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静电除尘+SNCR脱硝处理后由10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③二氧化氯制备和漂白废气:二氧化氯制备和漂白工序产生废气为硫酸雾、氯气,废气经大气压冷凝器+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④生物质燃料加工粉尘:生物质燃料加工车间废气主要为加工苇沫、苇渣、木屑等原料时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⑤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生物质锅炉以生物质颗粒和污水处理站回收的沼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噁英,废气经布袋除尘+低氮燃烧器+炉内脱硫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控制炉内温度等措施,燃烧废气中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5-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⑥脱硫剂和精制钙粉粉尘:脱硫剂和精制钙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⑦热电站锅炉燃烧废气:热电站锅炉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及其化合物,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白泥脱硫处理后由5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相关规定,燃烧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物料堆存、生产加工阶段产生的颗粒物及废水集输、储存、处理过程逸散的恶臭气体。无组织颗粒物采取过库房封闭、地面硬化及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恶臭污染物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并经厂区现有高能离子+

UV光解净化处置。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本次新建1套脱硫废水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厂区现有工程130t/h燃煤锅炉脱硫工序产生的废水,处理规模为2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三联箱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要求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生化+芬顿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实际最大处理水量为2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满足《制浆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约60%以上的达标废水回用于生产,剩余约40%达标废水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可接纳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通过预测,运营期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热电站锅炉炉渣、脱硫膏,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灰,备料工段、碱回收工段、白泥回收、生物质颗粒加工的除尘灰等。热电站锅炉炉渣、脱硫膏、碱回收工段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备料工段、白泥回收、备料工段、生物质颗粒加工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危废类别分别为HW08,产生量为1吨/年,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厂区现有2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火灾危险单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工作时控制/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质量,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原料、危险废物等分类贮存,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废气处理装置发生异常,应尽快停止生产,风机停止排风,将废气控制在密闭区域内;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和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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