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鸣泉得胜家俱销售有限公司“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鸣泉得胜家俱销售有限公司“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鸣泉 (略) “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昆明鸣泉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昆明明泉 (略) 关于“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2月22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编制单位已根据专家意见将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70-03-*
二、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建筑节能上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在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得胜·中樘府房地产项目分二期建设,共建设16栋28-32层主楼,地下1-2层,裙楼1-3层及公用设施。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面积58432.21m2,总建筑面积*.82m2,计容总建筑面积*.125m2。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29400.75m2,建筑面积*.86m2,约44.10亩,总户数645户,机动车总停车位1218个(地面访客车位40个),非机动车总停车位713个。二期占地面积29031.46m2,建筑面积*.96m2,地上建筑面积90440.56m2,计容建筑面积90424.5m2,总户
四、项目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
项目建成后年耗电量为642.17万kW.h,折合标准煤789.23tce;年消耗天然气量为19.37万m3,折合标准煤235.35tce;年消耗自来水量为28.4万t,折合标准煤73.02tce,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097.59tce,等价值为2286.25tce,项目能源消费结构和消费量合理。
住宅建筑综合电耗修正后指标2111.06kW.h/a·H;住宅建筑燃气消耗修正后指标139.37Nm3/a·H。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中温和地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综合电耗指标约束值2200kW.h/㎡·a和燃气消耗指标约束值150m3/a·H;A类商场建筑一般商铺非供暖能耗指标41.49kW.h/㎡·a,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A类商场建筑一般商铺约束值55kW.h/㎡·a。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库非供暖能耗指标10.43kW.h/㎡·a,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库约束值12kW.h/㎡·a。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依据《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和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的10%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七、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有效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使用期间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要求执行,并按要求督促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局。
(略) 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1日
(略) 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鸣泉 (略) “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昆明鸣泉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昆明明泉 (略) 关于“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4号令),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2月22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编制单位已根据专家意见将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70-03-*
二、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建筑节能上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在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得胜·中樘府房地产项目分二期建设,共建设16栋28-32层主楼,地下1-2层,裙楼1-3层及公用设施。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面积58432.21m2,总建筑面积*.82m2,计容总建筑面积*.125m2。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29400.75m2,建筑面积*.86m2,约44.10亩,总户数645户,机动车总停车位1218个(地面访客车位40个),非机动车总停车位713个。二期占地面积29031.46m2,建筑面积*.96m2,地上建筑面积90440.56m2,计容建筑面积90424.5m2,总户
四、项目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
项目建成后年耗电量为642.17万kW.h,折合标准煤789.23tce;年消耗天然气量为19.37万m3,折合标准煤235.35tce;年消耗自来水量为28.4万t,折合标准煤73.02tce,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097.59tce,等价值为2286.25tce,项目能源消费结构和消费量合理。
住宅建筑综合电耗修正后指标2111.06kW.h/a·H;住宅建筑燃气消耗修正后指标139.37Nm3/a·H。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中温和地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综合电耗指标约束值2200kW.h/㎡·a和燃气消耗指标约束值150m3/a·H;A类商场建筑一般商铺非供暖能耗指标41.49kW.h/㎡·a,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A类商场建筑一般商铺约束值55kW.h/㎡·a。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库非供暖能耗指标10.43kW.h/㎡·a,未超过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库约束值12kW.h/㎡·a。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依据《得胜·中樘府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和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的10%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七、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有效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使用期间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要求执行,并按要求督促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局。
(略) 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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