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新平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新平县工业园区桂山片区斗戛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配套购置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除尘设备各两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业务用房、附属用房、门卫室、围墙、雨污系统、消防系统等共用工程及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等;二期工程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二期主要是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的除尘设备。目前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也已于一期建设完成,二期设备购置、安装仍未建设。
6、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7、联系人:罗总
8、联系电话:*
9、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平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新平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新平县工业园区桂山片区斗戛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配套购置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除尘设备各两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业务用房、附属用房、门卫室、围墙、雨污系统、消防系统等共用工程及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等;二期工程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二期主要是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的除尘设备。目前二期工程所需的生产设备安装基坑、土建工程也已于一期建设完成,二期设备购置、安装仍未建设。
6、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7、联系人:罗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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