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16时—10月7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②建设地点: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③注册地址: (略) 溪美环西路64#(经营场所: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④建设单位: (略)
⑤总投资:5000万元
⑥生产规模:迁建后全厂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
⑦建设性质:迁扩建
⑧建筑规模:新厂址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1300平方米
⑨劳动定员:迁扩建后全厂职工100人,其中60人住厂
⑩工作制度:年总工作280日,日工作12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机燃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项目投料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炒馅区域、食堂均为小型规模,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相关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6.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绞肉机、切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厨余垃圾、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脂。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16时—10月7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
②建设地点: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③注册地址: (略) 溪美环西路64#(经营场所: (略) 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④建设单位: (略)
⑤总投资:5000万元
⑥生产规模:迁建后全厂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
⑦建设性质:迁扩建
⑧建筑规模:新厂址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1300平方米
⑨劳动定员:迁扩建后全厂职工100人,其中60人住厂
⑩工作制度:年总工作280日,日工作12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机燃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项目投料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炒馅区域、食堂均为小型规模,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相关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6.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绞肉机、切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厨余垃圾、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脂。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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