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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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

工程概况: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 (略) (略) 靖宇县境内。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下水库位于那尔轰河景山镇三脚窝石村下游1.3km;上水库位于那尔轰河右岸最高峰五斤顶子东北侧新开河谷源头,沟口筑坝成库。电站装机容量1800MW,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额定发电水头345.3m。工程主要承担吉林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 (略)

地址:靖宇县工农街北侧亿升花园小区1号楼1层*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水东北勘测 (略)

地址: (略) 工农大路800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_oeGVoYOUkvkIuw

提取码: dks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现场提交、发送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华电 (略)

2023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

工程概况: (略) 靖宇抽水蓄能电 (略) (略) 靖宇县境内。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下水库位于那尔轰河景山镇三脚窝石村下游1.3km;上水库位于那尔轰河右岸最高峰五斤顶子东北侧新开河谷源头,沟口筑坝成库。电站装机容量1800MW,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额定发电水头345.3m。工程主要承担吉林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 (略)

地址:靖宇县工农街北侧亿升花园小区1号楼1层*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水东北勘测 (略)

地址: (略) 工农大路800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_oeGVoYOUkvkIuw

提取码: dks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现场提交、发送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华电 (略)

2023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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