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金丽彩印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丰县金丽彩印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东 (略) 生产建设项目

(略) 东丰县大兴镇安胜村4组

东 (略)

本项目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3800m2,新建总建筑面积626m2,年

生产商标300t,使用低VOCs环保型油墨0.72t;使用1台0.12MW生物质锅炉,

用于冬季取暖,总投资170万元。

(略) (略)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⑴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效率不低于 95%,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⑵生产废气

本项目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使用环保豆油型胶印油墨,用量为0.72t/a,低于10t/a,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内容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3kg/h,重点地区 ≥2kg/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位于重点地区,企业使用油墨为符合环保要求的低 VOCs 含量环保型油墨,同时根据计算,本项目建成后非*烷总烃产生速率约为0.005kg/h,故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经车间封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企业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印刷机、切割机和锅炉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水泥基座及减振垫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锅炉灰渣及除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至渣棚内,渣棚进行防渗防雨处理,收集后外卖用作肥料。废原料纸及边角料纸暂存至边角废料存储库,外售。废油墨及废油墨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擦拭印刷机过程中产生废抹布,抹布中含有油墨清洗剂以及油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东 (略) 生产建设项目

(略) 东丰县大兴镇安胜村4组

东 (略)

本项目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3800m2,新建总建筑面积626m2,年

生产商标300t,使用低VOCs环保型油墨0.72t;使用1台0.12MW生物质锅炉,

用于冬季取暖,总投资170万元。

(略) (略)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⑴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效率不低于 95%,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⑵生产废气

本项目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使用环保豆油型胶印油墨,用量为0.72t/a,低于10t/a,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内容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3kg/h,重点地区 ≥2kg/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位于重点地区,企业使用油墨为符合环保要求的低 VOCs 含量环保型油墨,同时根据计算,本项目建成后非*烷总烃产生速率约为0.005kg/h,故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经车间封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企业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印刷机、切割机和锅炉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水泥基座及减振垫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锅炉灰渣及除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至渣棚内,渣棚进行防渗防雨处理,收集后外卖用作肥料。废原料纸及边角料纸暂存至边角废料存储库,外售。废油墨及废油墨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擦拭印刷机过程中产生废抹布,抹布中含有油墨清洗剂以及油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