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大成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大成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经四路西侧、规划三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14000万元,占地面积91.57亩,利用玉米、小麦、豆粕、酒糟、玉米蛋白粉等原料,通过粉碎、混合、制粒、冷却、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饲料,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1层投料、物料输送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根15m高排气筒(DA001-007)排放;生产车间2层物料粉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车间3层计量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生产车间4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生产车间5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1-012)排放;生产车间6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3-014)排放;生产车间7层物料冷却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DA015-019)排放;生产车间7层混料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DA020-025)排放;生产车间7层分配器输送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天然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27-029);化验室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生产车间及化验室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锅炉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不高于50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通过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互不连接的独立管道,将污水输送至县南城区污水管网,接入固镇 (略) 运营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出厂废水排放须满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协议规定限值。项目废水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豆油存储区、豆油围堰和化验室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颗粒物 3.7632t/a,SO2 0.63t/a:NOx 0.96t/a。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 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扩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经四路西侧、规划三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14000万元,占地面积91.57亩,利用玉米、小麦、豆粕、酒糟、玉米蛋白粉等原料,通过粉碎、混合、制粒、冷却、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饲料,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加工60万吨配合饲料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1层投料、物料输送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根15m高排气筒(DA001-007)排放;生产车间2层物料粉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车间3层计量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生产车间4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生产车间5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1-012)排放;生产车间6层原料提升运输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3-014)排放;生产车间7层物料冷却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DA015-019)排放;生产车间7层混料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DA020-025)排放;生产车间7层分配器输送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天然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27-029);化验室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生产车间及化验室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锅炉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不高于50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通过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互不连接的独立管道,将污水输送至县南城区污水管网,接入固镇 (略) 运营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出厂废水排放须满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协议规定限值。项目废水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豆油存储区、豆油围堰和化验室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颗粒物 3.7632t/a,SO2 0.63t/a:NOx 0.96t/a。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 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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