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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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油菜规模化生产程度,有效保障全县菜籽油供给。根据《梓潼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梓农〔2023〕90号)和《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梓潼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梓府函〔2023〕75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县域内承包或流转耕地进行2024年小春油菜种植的农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未按时申报、以及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金额及标准

补贴总资金30万元。补贴标准=资金总额/申报总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元/亩。

三、申报程序

种植户或新型经营主体于2023年11月20日前自主向种植区域所在村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当地镇(乡)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上报面积全部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抽查审核,县级核查结果经集中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四、申报材料

(一)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二)相关资质证明。种植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土地证明。承包耕地的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流转耕地的提供经镇(乡)、村核实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四)种植面积证明。申报主体提供村级出具油菜种植面积证明和村级对该面积真实性的承诺书,须有村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连片种植图片。

五、相关要求

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监管核定工作,要广泛发动宣传相关政策,严明纪律、强化监管,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贴真正惠及规模种植主体。要严格执行镇(乡)、村两级公示制度,对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要自愿如实申报,积极配合补贴申报监管核定相关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取消其各类农业补贴及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至其他相关部门。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6-*

附件: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材料模板.docx



为进一步提升油菜规模化生产程度,有效保障全县菜籽油供给。根据《梓潼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梓农〔2023〕90号)和《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梓潼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梓府函〔2023〕75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县域内承包或流转耕地进行2024年小春油菜种植的农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未按时申报、以及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金额及标准

补贴总资金30万元。补贴标准=资金总额/申报总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元/亩。

三、申报程序

种植户或新型经营主体于2023年11月20日前自主向种植区域所在村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当地镇(乡)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上报面积全部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抽查审核,县级核查结果经集中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四、申报材料

(一)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二)相关资质证明。种植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土地证明。承包耕地的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流转耕地的提供经镇(乡)、村核实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四)种植面积证明。申报主体提供村级出具油菜种植面积证明和村级对该面积真实性的承诺书,须有村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连片种植图片。

五、相关要求

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监管核定工作,要广泛发动宣传相关政策,严明纪律、强化监管,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贴真正惠及规模种植主体。要严格执行镇(乡)、村两级公示制度,对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要自愿如实申报,积极配合补贴申报监管核定相关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取消其各类农业补贴及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至其他相关部门。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6-*

附件:梓潼县2023年产油大县示范县建设项目油菜规模种植补贴申报材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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