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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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武平县岩前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略) 武平县灵岩村西岗(原金鸽白水泥厂)

(略) 一 (略) :

龙岩 (略)

项 (略) 武平县灵岩村西岗(原金鸽白水泥厂),拟建设物流中心,配套智能化调度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大型停车场、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并购置仓储配套设备、汽车维修设备、货物运输车辆等。其中物流仓储主要建设5栋一层钢构仓库;汽车维修中心面积约3500平方,主要设置维修区和喷漆作业区;加油站主要建设1台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设置1个40m3双仓双壁柴油储油罐、1台加油机,配套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年储存加注柴油量2000t。

(一)撬装式加油装置应严格按申报工艺、规模组织建设、经营。

(二)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设置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系统,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应保持密闭。汽车抛磨粉尘经吸尘装置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调漆、喷涂、烘干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玻璃纤维棉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建筑5m以上,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包装物、废滤芯、废零部件外售综合利用;清罐及隔油沉淀池产生含油废液、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防冻液、废制动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滤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漆废纸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柴油储罐总容量的围堰或漏油收集池,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七)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烷总烃排放量0.123t/a、二*苯排放量0.012t/a、苯系物排放量0.024t/a、*酸*酯排放量0.066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武平县岩前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略) 武平县灵岩村西岗(原金鸽白水泥厂)

(略) 一 (略) :

龙岩 (略)

项 (略) 武平县灵岩村西岗(原金鸽白水泥厂),拟建设物流中心,配套智能化调度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大型停车场、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并购置仓储配套设备、汽车维修设备、货物运输车辆等。其中物流仓储主要建设5栋一层钢构仓库;汽车维修中心面积约3500平方,主要设置维修区和喷漆作业区;加油站主要建设1台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设置1个40m3双仓双壁柴油储油罐、1台加油机,配套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年储存加注柴油量2000t。

(一)撬装式加油装置应严格按申报工艺、规模组织建设、经营。

(二)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设置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系统,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应保持密闭。汽车抛磨粉尘经吸尘装置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调漆、喷涂、烘干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玻璃纤维棉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建筑5m以上,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包装物、废滤芯、废零部件外售综合利用;清罐及隔油沉淀池产生含油废液、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防冻液、废制动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滤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漆废纸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柴油储罐总容量的围堰或漏油收集池,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七)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烷总烃排放量0.123t/a、二*苯排放量0.012t/a、苯系物排放量0.024t/a、*酸*酯排放量0.066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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