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意心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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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意心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意心 (略) 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高新企业创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意心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该项目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租用位于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约419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造粒机、灌注机、全自动AGV生产线等设备,配套完善相关排水、供电、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二期拟供地30亩,购置注塑机、灌注机、AGV滑轮生产线、配料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环保等附属工程,扩大项目生产规模,年产3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本环评仅针对一期项目,项目二期需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注塑废气、微负压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装模-灌注-固化流水线”进行封闭处理,聚合、灌注、固化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后,经过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 VOCs 监控点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经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标准后排入幕溪河,最终进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注塑零部件、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清洗剂。不合格品、废注塑零部件和废边角料回收至破碎车间进行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项目“其他组件”的拌料工序;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收至项目“其他组件”的拌料工序;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2112-*-04-05-*)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意心 (略) 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高新企业创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意心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该项目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租用位于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约419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造粒机、灌注机、全自动AGV生产线等设备,配套完善相关排水、供电、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二期拟供地30亩,购置注塑机、灌注机、AGV滑轮生产线、配料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环保等附属工程,扩大项目生产规模,年产300万套智能AGV高性能滑轮组件。本环评仅针对一期项目,项目二期需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注塑废气、微负压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装模-灌注-固化流水线”进行封闭处理,聚合、灌注、固化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后,经过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 VOCs 监控点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经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标准后排入幕溪河,最终进入青弋江。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注塑零部件、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清洗剂。不合格品、废注塑零部件和废边角料回收至破碎车间进行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项目“其他组件”的拌料工序;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收至项目“其他组件”的拌料工序;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2112-*-04-05-*)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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