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宁夏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
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 10月 7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 (略) (略) 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利用园区已建成厂房,在1#厂房内设纸箱生产线1条,配套购置安装印刷机、全自动钉粘一体机、半自动/全自动钉箱机等设备。纸箱生产主要以瓦楞纸、箱板纸等为原料,经过预热、成型、粘合、裁剪、印刷等工艺,年产纸箱8000万平方米。
本项目于2022年7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5日取得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环)审发[2022]35号《关于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252.8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及可行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和1台2t/h天然气锅炉。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天然气锅炉。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分期建设,并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针对建成的一台锅炉进行验收。 | 项目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建成后另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2 | 新建1座消防水池(100m3),位于锅炉房东侧 | 新建1座消防水池(250m3),位于锅炉房东侧,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3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西北角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其中淀粉胶、白乳胶采用桶装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中间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项目淀粉采用吨袋包装储存于制胶车间。白乳胶用量少,不储存,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4 | 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一同经抽气管道抽至同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6%)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项目设置2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分别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2套(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4.5.2.1 胶粘剂废气属于一般排放口”。本项目新增的废气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印刷废气、胶粘废气及食堂油烟。
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的锅炉烟气通过配套的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胶粘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
经验收监测:
①食堂饮食业油烟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0.01L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印刷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③胶粘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④燃气锅炉排气筒连续2天检测中,颗粒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8.05mg/m3、二氧化硫*大基准排放浓度为<3mg/m3,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29mg/m3,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⑤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验收监测:总排口*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值为7.0-7.2,悬浮物7mg/l、化学需氧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3mg/l、氨氮3.60mg/l、挥发酚0.07mg/l、总氰化物0.001L、硫化物0.016mg/l、总铜0.05L、总锌0.68mg/l、总锰0.01L、石油类0.06mg/l、动植物油1.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0962-2015)A级标准。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引风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经墙体隔离、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0~53dB(A),夜间噪声值为44~47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机构;化粪池污泥定期外委清掏;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送往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②危险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原料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白乳胶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印版、含油废抹布、废UV光解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
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 10月 7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 (略) (略) 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利用园区已建成厂房,在1#厂房内设纸箱生产线1条,配套购置安装印刷机、全自动钉粘一体机、半自动/全自动钉箱机等设备。纸箱生产主要以瓦楞纸、箱板纸等为原料,经过预热、成型、粘合、裁剪、印刷等工艺,年产纸箱8000万平方米。
本项目于2022年7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5日取得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环)审发[2022]35号《关于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252.8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及可行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和1台2t/h天然气锅炉。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天然气锅炉。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分期建设,并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针对建成的一台锅炉进行验收。 | 项目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建成后另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2 | 新建1座消防水池(100m3),位于锅炉房东侧 | 新建1座消防水池(250m3),位于锅炉房东侧,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3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西北角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其中淀粉胶、白乳胶采用桶装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中间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项目淀粉采用吨袋包装储存于制胶车间。白乳胶用量少,不储存,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4 | 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一同经抽气管道抽至同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6%)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项目设置2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分别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2套(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4.5.2.1 胶粘剂废气属于一般排放口”。本项目新增的废气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印刷废气、胶粘废气及食堂油烟。
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的锅炉烟气通过配套的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胶粘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
经验收监测:
①食堂饮食业油烟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0.01L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印刷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③胶粘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④燃气锅炉排气筒连续2天检测中,颗粒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8.05mg/m3、二氧化硫*大基准排放浓度为<3mg/m3,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29mg/m3,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⑤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验收监测:总排口*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值为7.0-7.2,悬浮物7mg/l、化学需氧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3mg/l、氨氮3.60mg/l、挥发酚0.07mg/l、总氰化物0.001L、硫化物0.016mg/l、总铜0.05L、总锌0.68mg/l、总锰0.01L、石油类0.06mg/l、动植物油1.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0962-2015)A级标准。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引风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经墙体隔离、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0~53dB(A),夜间噪声值为44~47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机构;化粪池污泥定期外委清掏;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送往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②危险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原料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白乳胶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印版、含油废抹布、废UV光解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
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 10月 7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 (略) (略) 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利用园区已建成厂房,在1#厂房内设纸箱生产线1条,配套购置安装印刷机、全自动钉粘一体机、半自动/全自动钉箱机等设备。纸箱生产主要以瓦楞纸、箱板纸等为原料,经过预热、成型、粘合、裁剪、印刷等工艺,年产纸箱8000万平方米。
本项目于2022年7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5日取得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环)审发[2022]35号《关于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252.8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及可行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和1台2t/h天然气锅炉。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天然气锅炉。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分期建设,并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针对建成的一台锅炉进行验收。 | 项目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建成后另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2 | 新建1座消防水池(100m3),位于锅炉房东侧 | 新建1座消防水池(250m3),位于锅炉房东侧,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3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西北角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其中淀粉胶、白乳胶采用桶装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中间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项目淀粉采用吨袋包装储存于制胶车间。白乳胶用量少,不储存,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4 | 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一同经抽气管道抽至同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6%)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项目设置2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分别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2套(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4.5.2.1 胶粘剂废气属于一般排放口”。本项目新增的废气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印刷废气、胶粘废气及食堂油烟。
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的锅炉烟气通过配套的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胶粘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
经验收监测:
①食堂饮食业油烟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0.01L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印刷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③胶粘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④燃气锅炉排气筒连续2天检测中,颗粒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8.05mg/m3、二氧化硫*大基准排放浓度为<3mg/m3,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29mg/m3,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⑤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验收监测:总排口*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值为7.0-7.2,悬浮物7mg/l、化学需氧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3mg/l、氨氮3.60mg/l、挥发酚0.07mg/l、总氰化物0.001L、硫化物0.016mg/l、总铜0.05L、总锌0.68mg/l、总锰0.01L、石油类0.06mg/l、动植物油1.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0962-2015)A级标准。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引风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经墙体隔离、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0~53dB(A),夜间噪声值为44~47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机构;化粪池污泥定期外委清掏;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送往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②危险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原料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白乳胶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印版、含油废抹布、废UV光解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
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 10月 7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 (略) (略) 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利用园区已建成厂房,在1#厂房内设纸箱生产线1条,配套购置安装印刷机、全自动钉粘一体机、半自动/全自动钉箱机等设备。纸箱生产主要以瓦楞纸、箱板纸等为原料,经过预热、成型、粘合、裁剪、印刷等工艺,年产纸箱8000万平方米。
本项目于2022年7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5日取得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环)审发[2022]35号《关于宁夏 (略) 年产8000万平方米中**环保纸制品(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252.8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及可行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和1台2t/h天然气锅炉。 | 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320m2的锅炉房,位于门房东侧,内设1台4t/h天然气锅炉。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分期建设,并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具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针对建成的一台锅炉进行验收。 | 项目2t/h天然气锅炉暂未建设,建成后另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2 | 新建1座消防水池(100m3),位于锅炉房东侧 | 新建1座消防水池(250m3),位于锅炉房东侧,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消防水池容积根据现场调整增大,项目规模不发生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3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西北角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其中淀粉胶、白乳胶采用桶装 | 项目营运期所使用的各类原辅材料储存于1#厂房中间的原辅料储存区,原辅料储存区采取分质、分区设置。项目淀粉采用吨袋包装储存于制胶车间。白乳胶用量少,不储存,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置变动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4 | 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一同经抽气管道抽至同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6%)处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项目设置2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印刷废气及胶粘废气分别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2套(排气筒编号:DA001、DA002)。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4.5.2.1 胶粘剂废气属于一般排放口”。本项目新增的废气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印刷废气、胶粘废气及食堂油烟。
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的锅炉烟气通过配套的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胶粘废气设置1套“抽气管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
经验收监测:
①食堂饮食业油烟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0.01L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印刷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③胶粘废气处理设施非*烷总烃连续2天检测中,*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④燃气锅炉排气筒连续2天检测中,颗粒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8.05mg/m3、二氧化硫*大基准排放浓度为<3mg/m3,烟气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为29mg/m3,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⑤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1.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经验收监测:总排口*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值为7.0-7.2,悬浮物7mg/l、化学需氧量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3mg/l、氨氮3.60mg/l、挥发酚0.07mg/l、总氰化物0.001L、硫化物0.016mg/l、总铜0.05L、总锌0.68mg/l、总锰0.01L、石油类0.06mg/l、动植物油1.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0962-2015)A级标准。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引风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经墙体隔离、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0~53dB(A),夜间噪声值为44~47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机构;化粪池污泥定期外委清掏;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送往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②危险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原料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白乳胶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印版、含油废抹布、废UV光解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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