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填写《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和《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依据《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提交至新站高新区科创办。
申报材料需根据材料清单目录按名称、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费维飞;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件:*@*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新站高新区科创办
2023年10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略) 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填写《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和《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依据《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提交至新站高新区科创办。
申报材料需根据材料清单目录按名称、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费维飞;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件:*@*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新站高新区科创办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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