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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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浔工信和商务〔2023〕25号


20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及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浔市监联席办发〔2023〕5号)精神, (略) 场监管行为, (略) 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略) 场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联合开展20 (略)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抽查行动的组织、督导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立源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潘汉德 (略) 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彬城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负责人

韦立萍 (略) 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覃庆远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职工

二、工作目标

(略) 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略) 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行动时间、抽查对象

(一)行动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略) 取得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作为检查对象,比例为3%。

四、抽查计划

(一)准备阶段(9月10日-10月1日)

1.建立本次联合 (略) 场主体子名录库。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根据监管名录库中重点监管需要, (略) (略) 场名单,作为本次定向 (略) 场主体子名录库。

2.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适合参加本次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或检查人员作为本次联合抽查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每个单位各组织2名员工作为本次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或检查人员。

(二)抽查实施阶段(10月2日-11月30日)

1.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由联合抽查工作办公室于9月20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场主体子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2.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组成一个检查组,按检查对象预约先后,依法定程序一一实施现场检查,并填写相关现场检查记录表(如附件2)。检查中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可以短时间内及时纠正的,由执法人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抽查检查记录表中。

(2)需要立案调查的,移交相对应的工信和商务、市场监督部门处理。

(3)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公示阶段(12月31日前)

检查小组要将抽查结果梳理汇总(见附件3),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本次抽查信息,公示率达100%。

五、抽查内容及清单

(一)按照《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及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浔市监联席办发〔2023〕5号)中涉及相应内容作为检查计划内容(抽查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实施“双随机”检查。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托监管平台通过“摇号”等方式, (略) 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数的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行动工作小组各成员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抽查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解决,确保抽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抽查行动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综合检查、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不得在清单外设立或实施抽查、检查事项,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参与行动执法人员在抽查中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的执法人员和检查人员,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覃庆远,联系电话:0775-*.

附件:1. 联合抽查计划

2.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记录表

3.联合检查情况汇总表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主动公开)


浔工信和商务〔2023〕25号


20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及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浔市监联席办发〔2023〕5号)精神, (略) 场监管行为, (略) 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略) 场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联合开展20 (略)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抽查行动的组织、督导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立源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潘汉德 (略) 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彬城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负责人

韦立萍 (略) 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覃庆远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职工

二、工作目标

(略) 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略) 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行动时间、抽查对象

(一)行动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略) 取得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作为检查对象,比例为3%。

四、抽查计划

(一)准备阶段(9月10日-10月1日)

1.建立本次联合 (略) 场主体子名录库。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根据监管名录库中重点监管需要, (略) (略) 场名单,作为本次定向 (略) 场主体子名录库。

2.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适合参加本次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或检查人员作为本次联合抽查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每个单位各组织2名员工作为本次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或检查人员。

(二)抽查实施阶段(10月2日-11月30日)

1.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由联合抽查工作办公室于9月20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场主体子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2.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组成一个检查组,按检查对象预约先后,依法定程序一一实施现场检查,并填写相关现场检查记录表(如附件2)。检查中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可以短时间内及时纠正的,由执法人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抽查检查记录表中。

(2)需要立案调查的,移交相对应的工信和商务、市场监督部门处理。

(3)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公示阶段(12月31日前)

检查小组要将抽查结果梳理汇总(见附件3),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本次抽查信息,公示率达100%。

五、抽查内容及清单

(一)按照《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及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浔市监联席办发〔2023〕5号)中涉及相应内容作为检查计划内容(抽查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实施“双随机”检查。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托监管平台通过“摇号”等方式, (略) 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人数的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行动工作小组各成员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抽查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解决,确保抽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抽查行动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综合检查、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不得在清单外设立或实施抽查、检查事项,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参与行动执法人员在抽查中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的执法人员和检查人员,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外贸易股覃庆远,联系电话:0775-*.

附件:1. 联合抽查计划

2.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记录表

3.联合检查情况汇总表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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