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顺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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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顺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顺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沙港路54号5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沙田镇沙港路54号5号楼101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和陶瓷岩板制品的加工生产,生产普通玻璃制品30000套/年、钢化玻璃制品12000套/年、陶瓷岩板制品2160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01废气排放口,烘干废气通过密闭设备的直连废气排气口收集,拟将喷漆、UV打印、固化、印刷、辊涂、淋涂、固化、覆合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通过整室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漆雾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有机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加强车间管理,严格控制废气外排。 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切割、磨边、倒角、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开料、倒角、磨边、钻孔工序,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柜+水喷淋,废水经 (略) 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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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莞市顺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沙港路54号5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沙田镇沙港路54号5号楼101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和陶瓷岩板制品的加工生产,生产普通玻璃制品30000套/年、钢化玻璃制品12000套/年、陶瓷岩板制品2160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01废气排放口,烘干废气通过密闭设备的直连废气排气口收集,拟将喷漆、UV打印、固化、印刷、辊涂、淋涂、固化、覆合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通过整室换气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漆雾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有机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加强车间管理,严格控制废气外排。 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切割、磨边、倒角、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开料、倒角、磨边、钻孔工序,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柜+水喷淋,废水经 (略) 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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