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练塘镇、金泽镇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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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练塘镇、金泽镇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760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2 (略)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练塘镇、金泽镇)》(青水项〔2023〕61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保证新罗村江东岸护岸整体面貌统一,原则同意将新罗村江NBSa0+621.33~NBSaO+709.62段仿木桩护岸调整为栈桥式护岸,长度88.29米。

(二)为保障岸后道路及建筑物安全,减少护岸施工对周边环境扰动,原则同意将薛间村江桩号CJWa0+161.15~CJWa0+217.97、CJWb0+000.00~CJWb0+354.36、CJEa0+545.81~CJEa0+663.29、CJEb0+000.00~CJEb0+094.98、CJEb0+105.66~CJEb0+116.37、CJEb0+125.70~CJEb0+137.93、CJEb0+158.56~CJWb0+355.26共843.28米和七百亩东浜桩号CBNc0+000.00~CBNc0+162.45、CBSb0+000.00~CBSb0+160.83共323.28米由原设计双排方桩+钢筋砼承台+仿木砼桩护岸调整为离心仿木桩护岸;西村江桩号XNa0+000.00~XNa0+273.12、XNb0+000.00~XNb0+152.04、XNc0+000.00~XNc0+082.93、XSb0+000.00~XSb0+168.81、XSc0+000.00~XSc0+083.56由原设计双排方桩+钢筋砼承台+仿木砼桩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桩号XSa0+000.00~XSc0+260.71由原设计塑钢板桩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共1021.17米。

(三)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原则同意将南大江原设计景观廊亭调整为仿木栏杆,长度100.41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许庙洪新开河段相应工程量,共计取消土方开挖2056.6立方米、仿木桩护岸357.99米、桥梁l座;取消南田肚港新开河19l4.8米相应工程量,共取消土方开挖177.61立方米、疏浚土方985.5立方米、土方回填2402.72立方米、护岸361.45米、桥梁1座;取消东村江拆坝建涵闸l座;取消新罗村江、南车村江、南石河3座亲水平台景观木亭;取消其他*域控制范围内的工程量(具体包括桥梁23座、箱涵5座、涵闸l座、凉亭9座、亲水平台14座、防汛通道38283.11平方米、*域绿化*平方米、斜坡绿化5060.61平方米)。

(二)泖甸泵站引水河拆除坝基后,为保障周边农田正常灌溉, 原则同意泖甸泵站引水河增加倒虹吸1座。

(三)原则同意增加新建水桥621座,其中练塘镇增加346座、金泽镇增加 275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


沪水务〔2023〕760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2 (略)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练塘镇、金泽镇)》(青水项〔2023〕61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保证新罗村江东岸护岸整体面貌统一,原则同意将新罗村江NBSa0+621.33~NBSaO+709.62段仿木桩护岸调整为栈桥式护岸,长度88.29米。

(二)为保障岸后道路及建筑物安全,减少护岸施工对周边环境扰动,原则同意将薛间村江桩号CJWa0+161.15~CJWa0+217.97、CJWb0+000.00~CJWb0+354.36、CJEa0+545.81~CJEa0+663.29、CJEb0+000.00~CJEb0+094.98、CJEb0+105.66~CJEb0+116.37、CJEb0+125.70~CJEb0+137.93、CJEb0+158.56~CJWb0+355.26共843.28米和七百亩东浜桩号CBNc0+000.00~CBNc0+162.45、CBSb0+000.00~CBSb0+160.83共323.28米由原设计双排方桩+钢筋砼承台+仿木砼桩护岸调整为离心仿木桩护岸;西村江桩号XNa0+000.00~XNa0+273.12、XNb0+000.00~XNb0+152.04、XNc0+000.00~XNc0+082.93、XSb0+000.00~XSb0+168.81、XSc0+000.00~XSc0+083.56由原设计双排方桩+钢筋砼承台+仿木砼桩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桩号XSa0+000.00~XSc0+260.71由原设计塑钢板桩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共1021.17米。

(三)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原则同意将南大江原设计景观廊亭调整为仿木栏杆,长度100.41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许庙洪新开河段相应工程量,共计取消土方开挖2056.6立方米、仿木桩护岸357.99米、桥梁l座;取消南田肚港新开河19l4.8米相应工程量,共取消土方开挖177.61立方米、疏浚土方985.5立方米、土方回填2402.72立方米、护岸361.45米、桥梁1座;取消东村江拆坝建涵闸l座;取消新罗村江、南车村江、南石河3座亲水平台景观木亭;取消其他*域控制范围内的工程量(具体包括桥梁23座、箱涵5座、涵闸l座、凉亭9座、亲水平台14座、防汛通道38283.11平方米、*域绿化*平方米、斜坡绿化5060.61平方米)。

(二)泖甸泵站引水河拆除坝基后,为保障周边农田正常灌溉, 原则同意泖甸泵站引水河增加倒虹吸1座。

(三)原则同意增加新建水桥621座,其中练塘镇增加346座、金泽镇增加 275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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