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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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 (略) 崇川区唐闸镇街道闸东社区,东至公园路,西至河东路以东50m,南至永兴大道以北50m,北至酒厂河以南10m,占地面积77530平方米。调查地块目前土地状况为拆迁空地,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农作物。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闸东村六组居民宅基地及农田、 (略) 第二中学分校、南通 (略) 、闸东酒厂、长城润滑油南通总代理、江苏 (略) 。根据《市政 (略) 港闸区唐闸单元B2-07、B2-1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20] 61号),地块规划为R21住宅用地、R22幼儿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3年6月,项目业 (略) (略) 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调查单位江苏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开始*续进行进场踏勘、人员访谈,采用分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共布设31个土壤柱状监测点位、10口地下水采样井及1个水土对照点位,地块外相邻通扬运河及酒厂河布设5个底泥监测点位、5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17日两次进场采样。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3年10月10日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共检测土壤指标52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总铬、锌、锰、*醛、苯酚。其中检出土壤指标13种,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锌、*醛、氯仿、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地下水指标55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锌、锰、铁、铝、*醛、挥发酚、耗氧量、氨氮。其中检出地下水指标23种,分别为pH值、铜、耗氧量、氨氮、挥发酚、铁、锰、锌、铝、石油烃(C10-C40)、汞、砷、铅、镍、*醛、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检出值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地表水指标25种,分别为pH、色度、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醛、挥发酚、六价铬、铜、镍、铅、镉、砷、汞、锌、锰、铁、苯并[a]芘、苯、*苯、二*苯、石油类。各监测因子均有检出,除W1~W2点位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指标,其余因子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底泥指标52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总铬、锌、锰、*醛、苯酚。其中检出土壤指标13种,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锌、*苯、间对二*苯、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根据本次调查及采样检测的结果,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4年1月5日(60个工作日)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 (略) 崇川区唐闸镇街道闸东社区,东至公园路,西至河东路以东50m,南至永兴大道以北50m,北至酒厂河以南10m,占地面积77530平方米。调查地块目前土地状况为拆迁空地,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农作物。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闸东村六组居民宅基地及农田、 (略) 第二中学分校、南通 (略) 、闸东酒厂、长城润滑油南通总代理、江苏 (略) 。根据《市政 (略) 港闸区唐闸单元B2-07、B2-1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20] 61号),地块规划为R21住宅用地、R22幼儿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3年6月,项目业 (略) (略) 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调查单位江苏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开始*续进行进场踏勘、人员访谈,采用分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法,共布设31个土壤柱状监测点位、10口地下水采样井及1个水土对照点位,地块外相邻通扬运河及酒厂河布设5个底泥监测点位、5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17日两次进场采样。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3年10月10日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共检测土壤指标52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总铬、锌、锰、*醛、苯酚。其中检出土壤指标13种,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锌、*醛、氯仿、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地下水指标55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锌、锰、铁、铝、*醛、挥发酚、耗氧量、氨氮。其中检出地下水指标23种,分别为pH值、铜、耗氧量、氨氮、挥发酚、铁、锰、锌、铝、石油烃(C10-C40)、汞、砷、铅、镍、*醛、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检出值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地表水指标25种,分别为pH、色度、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醛、挥发酚、六价铬、铜、镍、铅、镉、砷、汞、锌、锰、铁、苯并[a]芘、苯、*苯、二*苯、石油类。各监测因子均有检出,除W1~W2点位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指标,其余因子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共检测底泥指标52种,分别为pH、重金属(汞、铜、铅、镉、镍、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总铬、锌、锰、*醛、苯酚。其中检出土壤指标13种,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锌、*苯、间对二*苯、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根据本次调查及采样检测的结果,永兴大道北、河东路东、酒厂河南、公园路西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4年1月5日(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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