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3年10月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1.扩建青南750千伏变电站。扩建变电站位于共和县铁盖乡东南约23公里,扩建2个750千伏出线间隔、1组750千伏高压电抗器,拆除玛尔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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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年10月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1.扩建青南750千伏变电站。扩建变电站位于共和县铁盖乡东南约23公里,扩建2个750千伏出线间隔、1组750千伏高压电抗器,拆除玛尔挡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

海南州共和县、同德县

(略)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 (略)

1.扩建青南750千伏变电站。扩建变电站位于共和县铁盖乡东南约23公里,扩建2个750千伏出线间隔、1组750千伏高压电抗器,拆除玛尔挡1间隔北侧部分普通围墙并新建降噪围墙。2.青南-玛尔挡Ⅰ、Ⅱ回330千伏线路升压750千伏线路工程。改造青南-玛尔挡Ⅰ回330千伏线路两端变电站侧部分线路,在青南750千伏变电站侧,拆除青挡Ⅰ回330千伏过渡线路0.09千米,拆除3座钢管塔;在玛尔挡升压站侧,拆除青挡I回线路导线0.194千米,利用已有铁塔架设导线0.4千米。改造青南-玛尔挡Ⅱ回330千伏线路两端变电站侧部分线路,在青南750千伏变电站侧,拆除青挡II回330千伏线路过渡线路0.25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钢塔;在玛尔挡升压站侧,拆除青挡II回330千伏线路过渡线路0.4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钢塔。本项目拆除塔基须占用原塔基基础永久占地和部分施工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0.26公顷。

一是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布局变电站配电装置,设置电气设备屏蔽装置,抬升导线对地高度,确保工程变电站和沿线区域及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变电站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穿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实验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穿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架线、拆除塔基及线路方案设计,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压缩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间,减轻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线路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四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优化挖填方平衡设计,减少弃土弃渣,弃土弃渣及塔基混凝土废渣排向指定弃渣场,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优化措施减缓影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景观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五是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拆除塔基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标排放且经编码登记的车辆,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六是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水环境。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七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布设垃圾收集装置,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在站内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现场及时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八是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建立联动机制。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做好事故油池及贮油坑防渗处理,防止事故工况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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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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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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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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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海玛尔挡水电站送出线路升压工程

海南州共和县、同德县

(略)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 (略)

1.扩建青南750千伏变电站。扩建变电站位于共和县铁盖乡东南约23公里,扩建2个750千伏出线间隔、1组750千伏高压电抗器,拆除玛尔挡1间隔北侧部分普通围墙并新建降噪围墙。2.青南-玛尔挡Ⅰ、Ⅱ回330千伏线路升压750千伏线路工程。改造青南-玛尔挡Ⅰ回330千伏线路两端变电站侧部分线路,在青南750千伏变电站侧,拆除青挡Ⅰ回330千伏过渡线路0.09千米,拆除3座钢管塔;在玛尔挡升压站侧,拆除青挡I回线路导线0.194千米,利用已有铁塔架设导线0.4千米。改造青南-玛尔挡Ⅱ回330千伏线路两端变电站侧部分线路,在青南750千伏变电站侧,拆除青挡II回330千伏线路过渡线路0.25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钢塔;在玛尔挡升压站侧,拆除青挡II回330千伏线路过渡线路0.4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钢塔。本项目拆除塔基须占用原塔基基础永久占地和部分施工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0.26公顷。

一是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布局变电站配电装置,设置电气设备屏蔽装置,抬升导线对地高度,确保工程变电站和沿线区域及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变电站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穿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实验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穿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架线、拆除塔基及线路方案设计,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压缩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间,减轻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线路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四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优化挖填方平衡设计,减少弃土弃渣,弃土弃渣及塔基混凝土废渣排向指定弃渣场,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优化措施减缓影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景观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五是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拆除塔基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标排放且经编码登记的车辆,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六是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水环境。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七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布设垃圾收集装置,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在站内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现场及时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八是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建立联动机制。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做好事故油池及贮油坑防渗处理,防止事故工况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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