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新龙路以南、大律路以西D19-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临桂区新龙路以南、大律路以西D19-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D19-03地 (略) 临桂区新龙路以南、大律路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N25.*°,总占地面积12600 m2(18.9亩)。
调查地块主要由大律村村民进行种植活动,主要种植作物为蔬菜、水稻等。种植过程使用少量有机肥和低毒易降解农药,主要类型为尿素、鸡粪和杀菌素,未使用六六六、DDT、等难降解类农药。灌溉用水引自青狮潭水库。地块内未进行养殖活动。2016年-2022年地块内曾用于堆置渣土,主要为楼房建设转运的废弃渣土,但无法判断渣土的来源及堆放的区域。
截止2023年3月现场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未进行开发利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业主提供的用地规划,本地块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2016-2022年期间,地块内曾用于堆置渣土,主要为楼房建设转运的废弃渣土,但无法判断渣土的来源及堆放的区域。由于无法判断地块内原有土壤污染状况,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总计布点7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21套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共采集了3套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采集了3套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共检出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和石油烃。除砷外,其他项目的检出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的砷含量均低于背景值(60 mg/kg),由于地块内和相邻地块都没有潜在的砷污染源,该地块内土壤砷含量偏高是本底值高所致。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所有项目所有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中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综上,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韦工(*@*q.com)
D19-03地 (略) 临桂区新龙路以南、大律路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N25.*°,总占地面积12600 m2(18.9亩)。
调查地块主要由大律村村民进行种植活动,主要种植作物为蔬菜、水稻等。种植过程使用少量有机肥和低毒易降解农药,主要类型为尿素、鸡粪和杀菌素,未使用六六六、DDT、等难降解类农药。灌溉用水引自青狮潭水库。地块内未进行养殖活动。2016年-2022年地块内曾用于堆置渣土,主要为楼房建设转运的废弃渣土,但无法判断渣土的来源及堆放的区域。
截止2023年3月现场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内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未进行开发利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业主提供的用地规划,本地块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2016-2022年期间,地块内曾用于堆置渣土,主要为楼房建设转运的废弃渣土,但无法判断渣土的来源及堆放的区域。由于无法判断地块内原有土壤污染状况,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总计布点7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21套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共采集了3套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共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采集了3套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共检出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和石油烃。除砷外,其他项目的检出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的砷含量均低于背景值(60 mg/kg),由于地块内和相邻地块都没有潜在的砷污染源,该地块内土壤砷含量偏高是本底值高所致。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所有项目所有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中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综上,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韦工(*@*q.com)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