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旧城隔岸垟地块项目E-24a、E-02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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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旧城隔岸垟地块项目E-24a、E-02c地块

水保验收
温州市旧城隔岸垟地块项目(E-24a、E-02c地块)
发布时间:2023-10-15

czwtitl (略) 鹿城区大南街道,北侧为规划道路荷花路,西侧隔绿化带为温瑞塘河,南侧为马鞍池西路,东侧为小南路。工程总用地面积为58100m2,其中E-24a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56154m2,E-02c商务用地,面积为1946m2。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80462m2,容积率为3.15,绿地面积2.00hm2,绿地率为34%,建筑占地1.78hm2,建筑密度为30%。本项目由E-24a地块的14栋14-25层住宅,1栋三层幼儿园(局部四层),1栋六层配套楼,多个配电房及2个开闭所(包含规划要求的1座120m2开闭所)、商业网点、两层地下车库以及E-02c地块的1栋四层办公楼、一层地下室等建筑组成。地下室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于2023年8月底完工,实际工期35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 (略) 光 (略) 于2023年9月10日在其会议室主持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单位浙江佳城 (略) 反映意见。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q.com,电话*(微信同号)。



建设单位: (略) 光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佳城 (略)

监测单位:浙江佳城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鹿城区

备注:

, (略) ,温州
水保验收
温州市旧城隔岸垟地块项目(E-24a、E-02c地块)
发布时间:2023-10-15

czwtitl (略) 鹿城区大南街道,北侧为规划道路荷花路,西侧隔绿化带为温瑞塘河,南侧为马鞍池西路,东侧为小南路。工程总用地面积为58100m2,其中E-24a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56154m2,E-02c商务用地,面积为1946m2。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m2,地下总建筑面积80462m2,容积率为3.15,绿地面积2.00hm2,绿地率为34%,建筑占地1.78hm2,建筑密度为30%。本项目由E-24a地块的14栋14-25层住宅,1栋三层幼儿园(局部四层),1栋六层配套楼,多个配电房及2个开闭所(包含规划要求的1座120m2开闭所)、商业网点、两层地下车库以及E-02c地块的1栋四层办公楼、一层地下室等建筑组成。地下室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于2023年8月底完工,实际工期35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 (略) 光 (略) 于2023年9月10日在其会议室主持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验收组研究讨论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单位浙江佳城 (略) 反映意见。联系人:杨工,电子邮箱:*@*q.com,电话*(微信同号)。



建设单位: (略) 光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佳城 (略)

监测单位:浙江佳城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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