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K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K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K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33709.825m2
地理位置: (略) 荔湾区翠园路北侧,中心坐标23.06023°N、113.26218°E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广 (略)
地块规划: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 (略) 、 (略) (略)
地块检测单位:广东 (略)
地块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根据相关文件,该地块拟转变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本报告调查 (略) (略) 荔湾区翠园路北侧,总面积共33709.825m2,用地现为荒地。
评价标准: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按照从严要求,本项目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略) 水利厅《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调查地块所在区域的浅层地下水划定为“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属于地下水不宜开采区,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规定,“地下水污染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历史沿革比较清楚。
1)50年代之前,调查地块均为甘蔗种植地;
2)50年代时,调查地块东北部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一直用于存放土产品、粮油、轻工业等,东南部建成 (略) 合利围仓库,一直用于存放农副产品,其余区域均为甘蔗种植区;
3)2000年翠园路完成建设,从地块东北角横穿至西南角,最后从地块西边延伸出地块范围;
4)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主要进行水泥制品制造;
5)2004年地块南部种植区平整, (略) (略) ,主要进行普通货运,中部路边建成板房临街商铺;
6)2006年地块西部和西南部种植区平整,西 (略) (略) 大尾角货场,该货场主要为钢筋、铁圈和集装箱的转运暂存场,西南部建成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主要进行车辆维修和花木种植;
7)2009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的仓库拆除成平地;
8)2011年 (略) (略) 大尾角货场、西南部的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 (略) (略) 均拆除成平地;
9)2013年中部临街商铺拆除成平地, (略) (略) 部分建筑物拆除;
10)2016年 (略) (略) 拆除成空地,地块西南部道路进行修整;
11)2017~2020年,除地块东北部外,其余区域*续有外来堆土运进场地内堆置,形成山地;
12)2021年,地块东北部有外来建材堆置,西北部有建渣外运至场地内堆置;
13)2022年,除场地东北部外,其余区域均长草复绿,形成山地和荒地。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外北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
②50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2006 (略) (略) 大尾角货场;
③2009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拆除成荒地,仅剩办公楼逐渐荒废;
④20 (略) (略) 大尾角货场拆成平地,之后逐渐成荒地;
⑤2021年部分硬底化空地开始堆放建材;
⑥至今为荒地、废弃建筑物和建材堆放区。
2)地块外西侧:
①2006年之前为甘蔗种植区;
②2006年部分种植区被平 (略) (略) 大尾角货场;
③2009年种植区均被平整为荒地;
④20 (略) (略) 大尾角货场拆成平地;之后一直为荒地;
⑤2017年建成生活板房;
⑥2019年有外运堆土堆置,逐渐形成山地;
⑦至今为生活板房和山地。
3)地块外南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
②50年代建 (略) 合利围仓库;
③2000年翠园路完成修建;
④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部分种植区平整,建成金象电焊机厂;
⑤2004年部分种植区平整, (略) (略) (略) 项目部;
⑥2006年种植区被平整,建成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
⑦2011年 (略) (略) 、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拆成荒地;
⑧2 (略) 项目部拆成荒地;
⑨20 (略) (略) 拆除成荒地,金象电焊机厂搬迁,建筑物荒废,同时翠园路进行改道修整;
⑩至今为翠园路、荒地和废弃厂房。
4)地块外东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和珠江;
②50年代建 (略) 合利围仓库和道路;
③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之后 (略) (略) 和道路和珠江;
④20 (略) (略) 拆除成荒地;
⑤至今为荒地、道路和珠江。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调查地块潜在关注的污染物为铜、铅、汞、砷、锌、氟化物、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综上,本项目重点关注指标为铜、铅、汞、砷、锌、氟化物、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调查地块总面积共33709.825m2,考虑到地块历史企业、外来堆土和建渣情况,将整个地块作为重点区域进行布点,共布设了23个土壤监测点位,布点密度为1465.64m2/个,同步布设了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点位布设情况符合相关导则的要求。此外,在距地块外西北边的1.06km处和西南边824m处各布设了一个对照点位。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1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3个,采样深度为7~17m,共采集土壤样品187组,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xx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苯系物(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19日,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外采集土壤对照点样品2个,位于地块外西北边的1.06km处和西南边824m处,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
本项目与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C地块选取对照点相同,其项目检测指标涵盖了本项目的检测指标,因此对照点检测情况参考采集和分析相同对照点的《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C地块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X*)。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锌均有检出,无机物中的氟化物和有机物中的二氯*烷和石油烃(C10-C40)亦均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3个,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
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铅、镉、砷、汞、铜、镍、六价铬、锌和无机物氟化物均有检出,有机物中氯*烷、*苯、苯*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苯胺、芘、芴、苊、苯并(g,h,i)苝、荧蒽、菲、蒽、石油烃(C10-C40)共24项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除pH和浊度作为理化性质不做评价外,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内共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共计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主要检测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苯系物(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砷、铅、铜、镍、锌共5项检出,无机物中的氟化物亦有检出,有机物中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本调查地块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K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33709.825m2
地理位置: (略) 荔湾区翠园路北侧,中心坐标23.06023°N、113.26218°E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广 (略)
地块规划: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 (略) 、 (略) (略)
地块检测单位:广东 (略)
地块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根据相关文件,该地块拟转变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范围:本报告调查 (略) (略) 荔湾区翠园路北侧,总面积共33709.825m2,用地现为荒地。
评价标准: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按照从严要求,本项目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略) 水利厅《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调查地块所在区域的浅层地下水划定为“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属于地下水不宜开采区,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规定,“地下水污染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历史沿革比较清楚。
1)50年代之前,调查地块均为甘蔗种植地;
2)50年代时,调查地块东北部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一直用于存放土产品、粮油、轻工业等,东南部建成 (略) 合利围仓库,一直用于存放农副产品,其余区域均为甘蔗种植区;
3)2000年翠园路完成建设,从地块东北角横穿至西南角,最后从地块西边延伸出地块范围;
4)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主要进行水泥制品制造;
5)2004年地块南部种植区平整, (略) (略) ,主要进行普通货运,中部路边建成板房临街商铺;
6)2006年地块西部和西南部种植区平整,西 (略) (略) 大尾角货场,该货场主要为钢筋、铁圈和集装箱的转运暂存场,西南部建成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主要进行车辆维修和花木种植;
7)2009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的仓库拆除成平地;
8)2011年 (略) (略) 大尾角货场、西南部的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 (略) (略) 均拆除成平地;
9)2013年中部临街商铺拆除成平地, (略) (略) 部分建筑物拆除;
10)2016年 (略) (略) 拆除成空地,地块西南部道路进行修整;
11)2017~2020年,除地块东北部外,其余区域*续有外来堆土运进场地内堆置,形成山地;
12)2021年,地块东北部有外来建材堆置,西北部有建渣外运至场地内堆置;
13)2022年,除场地东北部外,其余区域均长草复绿,形成山地和荒地。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外北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
②50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2006 (略) (略) 大尾角货场;
③2009年 (略) 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东塱仓库拆除成荒地,仅剩办公楼逐渐荒废;
④20 (略) (略) 大尾角货场拆成平地,之后逐渐成荒地;
⑤2021年部分硬底化空地开始堆放建材;
⑥至今为荒地、废弃建筑物和建材堆放区。
2)地块外西侧:
①2006年之前为甘蔗种植区;
②2006年部分种植区被平 (略) (略) 大尾角货场;
③2009年种植区均被平整为荒地;
④20 (略) (略) 大尾角货场拆成平地;之后一直为荒地;
⑤2017年建成生活板房;
⑥2019年有外运堆土堆置,逐渐形成山地;
⑦至今为生活板房和山地。
3)地块外南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
②50年代建 (略) 合利围仓库;
③2000年翠园路完成修建;
④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部分种植区平整,建成金象电焊机厂;
⑤2004年部分种植区平整, (略) (略) (略) 项目部;
⑥2006年种植区被平整,建成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
⑦2011年 (略) (略) 、车之友修理厂和新潮花木园拆成荒地;
⑧2 (略) 项目部拆成荒地;
⑨20 (略) (略) 拆除成荒地,金象电焊机厂搬迁,建筑物荒废,同时翠园路进行改道修整;
⑩至今为翠园路、荒地和废弃厂房。
4)地块外东侧:
①50年代以前为甘蔗种植地和珠江;
②50年代建 (略) 合利围仓库和道路;
③2001年地块东南 (略) 合利围仓库拆除, (略) (略) ;之后 (略) (略) 和道路和珠江;
④20 (略) (略) 拆除成荒地;
⑤至今为荒地、道路和珠江。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调查地块潜在关注的污染物为铜、铅、汞、砷、锌、氟化物、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综上,本项目重点关注指标为铜、铅、汞、砷、锌、氟化物、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调查地块总面积共33709.825m2,考虑到地块历史企业、外来堆土和建渣情况,将整个地块作为重点区域进行布点,共布设了23个土壤监测点位,布点密度为1465.64m2/个,同步布设了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点位布设情况符合相关导则的要求。此外,在距地块外西北边的1.06km处和西南边824m处各布设了一个对照点位。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1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3个,采样深度为7~17m,共采集土壤样品187组,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xx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苯系物(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19日,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外采集土壤对照点样品2个,位于地块外西北边的1.06km处和西南边824m处,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
本项目与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C地块选取对照点相同,其项目检测指标涵盖了本项目的检测指标,因此对照点检测情况参考采集和分析相同对照点的《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C地块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X*)。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锌均有检出,无机物中的氟化物和有机物中的二氯*烷和石油烃(C10-C40)亦均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3个,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
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铅、镉、砷、汞、铜、镍、六价铬、锌和无机物氟化物均有检出,有机物中氯*烷、*苯、苯*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苯胺、芘、芴、苊、苯并(g,h,i)苝、荧蒽、菲、蒽、石油烃(C10-C40)共24项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除pH和浊度作为理化性质不做评价外,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内共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共计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主要检测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9项)、苯系物(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砷、铅、铜、镍、锌共5项检出,无机物中的氟化物亦有检出,有机物中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本调查地块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商住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和公园绿地(G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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