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管字〔2023〕21号关于田东县胜达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年产标砖80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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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管字〔2023〕21号关于田东县胜达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年产标砖80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管字〔2023〕21号关于田东县胜达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年产标砖80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10-09 11:00 来源:田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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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略) :

你单位报的《田 (略) 改扩建年产标砖80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89-02-*)位 (略) 田东县平马镇四平村。本次改扩建工程主要在田 (略) 年产页岩标砖6000万块建设项目二分厂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利用污泥等一般固废生产标砖,项目先将外运至厂区的污泥晒干后依托现有制砖生产线生产,增加污泥原料,产量增加页岩污泥标砖2000万块,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页岩标砖6000万块、页岩污泥标砖2000万块。本次改扩建仅利用二分厂原有用地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6.6%。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在二分厂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污泥晒干工序,增加污泥等原辅材料,其余矿山开采工程、砖厂工程、成型及烧结联合车间、原料处理车间依托现有工程。

储运工程:在二分厂现有用地新建2000m2的晒场车间(全封闭阳光瓦铁硼)用于污泥晒干,其余原料棚、晒场、成品区依托原有工程。

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依托原有工程。

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依托原有工程。

环保工程:各项环保设施依托原有工程。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粉尘、原料卸料粉尘、污泥原料堆存粉尘、原料晒干粉尘、污泥运输及卸料恶臭、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等。运输粉尘、卸料粉尘通过定期洒水、清扫、加盖篷布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堆场粉尘通过半封闭厂房围挡、设置洒水降尘设施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晒干粉尘通过全封闭厂房围挡、地面硬化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污泥运输及卸料恶臭通过采用密闭运输、对污泥暂存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污泥暂存间周边及厂界绿化等方式减少影响;上料粉尘通过采用密闭上料系统并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等方式减少影响;破碎机、筛分机均为密闭,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通过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标准。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撒水抑尘,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项目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搅拌混合用水、地面防尘用水、碱液脱硫装置用水。原料搅拌混合用水随原料进入砖坯中,经干燥、焙烧后全部以水蒸汽的形式蒸发损失;场地防尘洒水均蒸发进入大气;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金属、石块、施工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金属、石块废弃材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粉尘、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收集的灰泥、切坯边角料及不合格的湿坯砖块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砖、员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除尘系统粉尘经收集后直接进入上料系统,回用于生产;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收集的灰泥由循环水池产生,循环池污泥定期清理,清捞出的底泥滤干后作为制砖原料用于生产;切坯边角料及不合格的湿坯砖块回用于生产;项目烧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砖用于铺路及部分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14-08”,暂存于车间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时回收处置。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本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36t/a,氮氧化物6.52t/a。

五、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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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略) :

你单位报的《田 (略) 改扩建年产标砖80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89-02-*)位 (略) 田东县平马镇四平村。本次改扩建工程主要在田 (略) 年产页岩标砖6000万块建设项目二分厂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利用污泥等一般固废生产标砖,项目先将外运至厂区的污泥晒干后依托现有制砖生产线生产,增加污泥原料,产量增加页岩污泥标砖2000万块,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页岩标砖6000万块、页岩污泥标砖2000万块。本次改扩建仅利用二分厂原有用地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6.6%。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在二分厂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污泥晒干工序,增加污泥等原辅材料,其余矿山开采工程、砖厂工程、成型及烧结联合车间、原料处理车间依托现有工程。

储运工程:在二分厂现有用地新建2000m2的晒场车间(全封闭阳光瓦铁硼)用于污泥晒干,其余原料棚、晒场、成品区依托原有工程。

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依托原有工程。

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依托原有工程。

环保工程:各项环保设施依托原有工程。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粉尘、原料卸料粉尘、污泥原料堆存粉尘、原料晒干粉尘、污泥运输及卸料恶臭、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等。运输粉尘、卸料粉尘通过定期洒水、清扫、加盖篷布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堆场粉尘通过半封闭厂房围挡、设置洒水降尘设施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晒干粉尘通过全封闭厂房围挡、地面硬化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污泥运输及卸料恶臭通过采用密闭运输、对污泥暂存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污泥暂存间周边及厂界绿化等方式减少影响;上料粉尘通过采用密闭上料系统并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等方式减少影响;破碎机、筛分机均为密闭,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通过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标准。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撒水抑尘,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项目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搅拌混合用水、地面防尘用水、碱液脱硫装置用水。原料搅拌混合用水随原料进入砖坯中,经干燥、焙烧后全部以水蒸汽的形式蒸发损失;场地防尘洒水均蒸发进入大气;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金属、石块、施工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金属、石块废弃材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粉尘、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收集的灰泥、切坯边角料及不合格的湿坯砖块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砖、员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除尘系统粉尘经收集后直接进入上料系统,回用于生产;双碱湿法脱硫除尘装置收集的灰泥由循环水池产生,循环池污泥定期清理,清捞出的底泥滤干后作为制砖原料用于生产;切坯边角料及不合格的湿坯砖块回用于生产;项目烧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砖用于铺路及部分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14-08”,暂存于车间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时回收处置。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本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36t/a,氮氧化物6.52t/a。

五、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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