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陵大线K33+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配套拌合站
保亭县陵大线K33+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配套拌合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保亭县陵大线K33+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配套拌合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中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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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陵大线K33+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配套拌合站 | |
(略) (略) " | |
(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农场红星队 | |
海南中特 (略) | |
项目搅拌站租赁海南 (略) 场地,用地面积10933m2。拟建JS1500型混泥土搅拌站生产线1条.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口、搅拌车间废气排放口、原料装卸、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口和搅拌车间废气排放口产生粉尘颗粒物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砂子、石子装卸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堆存区装卸时洒水降尘,控制装卸高度和速度,粉尘经车间内自由沉降和密闭搅拌间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车辆运输产生少量运输扬尘,运输扬尘经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道路清扫、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区的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废水、搅拌区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用作农肥;生产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厂区清洗及场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输送机、风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噪声主要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吸声处理、减振处理,通过绿化带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评价结论: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相关政策。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较轻,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 |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3021水泥制品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他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第1043 号令《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 |
1、 (略) 三区三线规划的相符性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6)。因此,本 (略) 三区三线规划是相符的。 2、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多规合一图”,本项目占地类型为:Ⅲ级保护林地、IV 级保护林地、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园地(见附图四)。其中项目占用Ⅲ级保护林地、IV 级保护林地,占用林地面积0.2053公顷,已办理用林许可,见附件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时使用林地同意书》(保审服函【2022】158号)。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配套混凝土生产,为临时建筑设施。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保亭县陵大线K33 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保行审批[2022]532 号)(附件2),同意 (略) 保 (略) (南茂分公司)红星队处的16.4亩土地,作为保亭县陵大线K33 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满后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略) 规划建设需要时,愿自行无偿拆除构筑物。建设 (略) 政规划需要愿自行拆除构建物。 项目符合用地规划、与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无 | |
无涉及 | |
本次评价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06-02, (略) 生态环境厅),项目SO2、NO2、PM10、PM2.5、CO 和O3 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二级标准; | |
本次评价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06-02, (略) 生态环境厅),项目SO2、NO2、PM10、PM2.5、CO 和O3 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二级标准;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保亭县陵大线K33+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配套拌合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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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农场红星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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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口、搅拌车间废气排放口、原料装卸、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口和搅拌车间废气排放口产生粉尘颗粒物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砂子、石子装卸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堆存区装卸时洒水降尘,控制装卸高度和速度,粉尘经车间内自由沉降和密闭搅拌间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车辆运输产生少量运输扬尘,运输扬尘经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道路清扫、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区的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废水、搅拌区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用作农肥;生产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厂区清洗及场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输送机、风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噪声主要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吸声处理、减振处理,通过绿化带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评价结论: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相关政策。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较轻,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 |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3021水泥制品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他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第1043 号令《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 |
1、 (略) 三区三线规划的相符性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6)。因此,本 (略) 三区三线规划是相符的。 2、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多规合一图”,本项目占地类型为:Ⅲ级保护林地、IV 级保护林地、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园地(见附图四)。其中项目占用Ⅲ级保护林地、IV 级保护林地,占用林地面积0.2053公顷,已办理用林许可,见附件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时使用林地同意书》(保审服函【2022】158号)。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配套混凝土生产,为临时建筑设施。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保亭县陵大线K33 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保行审批[2022]532 号)(附件2),同意 (略) 保 (略) (南茂分公司)红星队处的16.4亩土地,作为保亭县陵大线K33 100-什荣印村等11条公路窄路面拓宽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满后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略) 规划建设需要时,愿自行无偿拆除构筑物。建设 (略) 政规划需要愿自行拆除构建物。 项目符合用地规划、与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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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涉及 | |
本次评价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06-02, (略) 生态环境厅),项目SO2、NO2、PM10、PM2.5、CO 和O3 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二级标准; | |
本次评价引用《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06-02, (略) 生态环境厅),项目SO2、NO2、PM10、PM2.5、CO 和O3 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二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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