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龙大道以西、花莞高速以北地块》的批后公告/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龙大道以西、花莞高速以北地块》的批后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广州商用密码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密码产业创新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龙大道以西、花莞高速以北地块)》(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已于2023年10月8日批复同意,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8日
三、公告内容
落实规模地块位于黄埔区新龙镇(属原九龙镇)迳头村, (略) 调剂规模6.0711公顷,涉及2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314公顷(其中耕地1.5908公顷)、建设用地0.3735公顷、未利用地2.9662公顷,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落实规模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二)张贴公告: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告栏、新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迳头村公告栏。
附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强化广州商用密码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密码产业创新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永龙大道以西、花莞高速以北地块)》(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已于2023年10月8日批复同意,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8日
三、公告内容
落实规模地块位于黄埔区新龙镇(属原九龙镇)迳头村, (略) 调剂规模6.0711公顷,涉及2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314公顷(其中耕地1.5908公顷)、建设用地0.3735公顷、未利用地2.9662公顷,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落实规模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二)张贴公告: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告栏、新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迳头村公告栏。
附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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