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梁园镇、八斗镇、杨店乡及响导乡四个乡镇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 (略) 肥东县北部,南临滁河干渠,北靠肥东与定远县界,东临北首水库,西衔管湾水库至青年坝沿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工程、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堤顶巡查道路新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灌区信息化工程。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灌区今后全面实现“渠道防渗化、管理自动化、输水计量化、田间园林化”的生态农业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 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干化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取水口、弃土场、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错开水厂取水时段,减免对取水水质的影响,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区水域内施工,需在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控制悬浮物向取水口扩散。在水源保护区*域内施工,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腐烂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到水体中。落实源头预防、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各项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实现灌溉增面积不增污染的考核目标。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枯水季节(冬春季)进行渠道清淤,应该加强底泥弃土场管理,底泥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底泥的临时堆场,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 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 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土袋围堰、驱鱼措施等,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 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本次工程不涉及泵站建设,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弃土统一堆放临时堆土场,后期外运至指定的弃士消纳场,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 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 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 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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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梁园镇、八斗镇、杨店乡及响导乡四个乡镇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 (略) 肥东县北部,南临滁河干渠,北靠肥东与定远县界,东临北首水库,西衔管湾水库至青年坝沿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工程、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堤顶巡查道路新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灌区信息化工程。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灌区今后全面实现“渠道防渗化、管理自动化、输水计量化、田间园林化”的生态农业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 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干化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取水口、弃土场、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错开水厂取水时段,减免对取水水质的影响,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区水域内施工,需在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控制悬浮物向取水口扩散。在水源保护区*域内施工,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腐烂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到水体中。落实源头预防、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各项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实现灌溉增面积不增污染的考核目标。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枯水季节(冬春季)进行渠道清淤,应该加强底泥弃土场管理,底泥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底泥的临时堆场,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 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 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土袋围堰、驱鱼措施等,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 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本次工程不涉及泵站建设,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弃土统一堆放临时堆土场,后期外运至指定的弃士消纳场,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 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 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 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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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梁园镇、八斗镇、杨店乡及响导乡四个乡镇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 (略) 肥东县北部,南临滁河干渠,北靠肥东与定远县界,东临北首水库,西衔管湾水库至青年坝沿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工程、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堤顶巡查道路新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灌区信息化工程。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灌区今后全面实现“渠道防渗化、管理自动化、输水计量化、田间园林化”的生态农业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 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干化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取水口、弃土场、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错开水厂取水时段,减免对取水水质的影响,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区水域内施工,需在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控制悬浮物向取水口扩散。在水源保护区*域内施工,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腐烂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到水体中。落实源头预防、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各项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实现灌溉增面积不增污染的考核目标。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枯水季节(冬春季)进行渠道清淤,应该加强底泥弃土场管理,底泥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底泥的临时堆场,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 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 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土袋围堰、驱鱼措施等,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 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本次工程不涉及泵站建设,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弃土统一堆放临时堆土场,后期外运至指定的弃士消纳场,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 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 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 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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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建设地点: | (略) 肥东县梁园镇、八斗镇、杨店乡及响导乡四个乡镇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撮八电灌工程管理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 (略) 肥东县北部,南临滁河干渠,北靠肥东与定远县界,东临北首水库,西衔管湾水库至青年坝沿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工程、渠系建筑物配套工程、堤顶巡查道路新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灌区信息化工程。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灌区今后全面实现“渠道防渗化、管理自动化、输水计量化、田间园林化”的生态农业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 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干化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取水口、弃土场、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错开水厂取水时段,减免对取水水质的影响,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区水域内施工,需在取水口周围设置防污帘,控制悬浮物向取水口扩散。在水源保护区*域内施工,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腐烂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到水体中。落实源头预防、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各项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实现灌溉增面积不增污染的考核目标。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枯水季节(冬春季)进行渠道清淤,应该加强底泥弃土场管理,底泥临时堆土场应远离居民点,严禁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底泥的临时堆场,清淤和除臭工作应同时开展。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 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 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土袋围堰、驱鱼措施等,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 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 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本次工程不涉及泵站建设,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弃土统一堆放临时堆土场,后期外运至指定的弃士消纳场,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 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 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 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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