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大学: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E02-09-01地块,占地面积为22286.68。项目建设科研大楼B座和科研大楼C座,内设生物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动物房舍、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924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78%。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及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动物房进行全封闭并保持微负压,动物臭气经排风系统送至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H2S、NH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实验室器械器皿冲洗废水、一次性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动物房舍冲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高压灭菌器排水经高压灭菌处理,以上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牛羊尿液集中收集后依托《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养殖基地堆肥发酵后还田。
项目须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动物饲养过程产生的废垫料运至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粪便收集后依托《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养殖基地堆肥发酵后还田;实验室废物、冲洗动物组织废水、动物尸体、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等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5日
内蒙古大学: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科研平台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E02-09-01地块,占地面积为22286.68。项目建设科研大楼B座和科研大楼C座,内设生物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动物房舍、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924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78%。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及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动物房进行全封闭并保持微负压,动物臭气经排风系统送至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H2S、NH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实验室器械器皿冲洗废水、一次性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动物房舍冲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高压灭菌器排水经高压灭菌处理,以上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牛羊尿液集中收集后依托《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养殖基地堆肥发酵后还田。
项目须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动物饲养过程产生的废垫料运至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粪便收集后依托《内蒙古大学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养殖基地堆肥发酵后还田;实验室废物、冲洗动物组织废水、动物尸体、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等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5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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