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志鸿智能感应科技有限公司新上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志鸿智能感应科技有限公司新上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志鸿 (略) 新上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生产项目 | (略) 次坞镇杭金北路35号 | 浙江志鸿 (略) | 项目总投资1380万元,形成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呈无组织排放;淬火废气产生量极少,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半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成分为金属,比重较大,通过重力沉降落于车间地面,基本不逸散到车间外,地面沉降粉尘配套工业吸尘器进行清理。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后排放。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S1金属边角料、S5次品、S6废钢砂、S8切割烟尘收尘、S9焊接烟尘收尘、S10喷砂粉尘收尘、S12打磨粉尘收尘、S14废包 (略) ;S11喷塑粉尘收尘回用于生产;企业设置危废间,S2废切削液及含油金属屑、S3废抹布手套、S4废机油、S7废液、S13废包装桶、S15废活性炭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S16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志鸿 (略) 新上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生产项目 | (略) 次坞镇杭金北路35号 | 浙江志鸿 (略) | 项目总投资1380万元,形成年产中频电炉70套、工业智能生产线20套、冷却器50套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呈无组织排放;淬火废气产生量极少,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半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成分为金属,比重较大,通过重力沉降落于车间地面,基本不逸散到车间外,地面沉降粉尘配套工业吸尘器进行清理。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后排放。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S1金属边角料、S5次品、S6废钢砂、S8切割烟尘收尘、S9焊接烟尘收尘、S10喷砂粉尘收尘、S12打磨粉尘收尘、S14废包 (略) ;S11喷塑粉尘收尘回用于生产;企业设置危废间,S2废切削液及含油金属屑、S3废抹布手套、S4废机油、S7废液、S13废包装桶、S15废活性炭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S16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5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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