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6日山西华誉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16日山西华誉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山西华誉鑫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蒲子村小微企业园 |
建设单位 | 山西华誉鑫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清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垃圾焚烧炉渣尾砂里回收玻璃,预计可年分选垃圾焚烧炉渣尾砂10万吨,回收玻璃颗粒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采取全封闭皮带输送,全封闭车间,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加强管理,减少输送扬尘以及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滚筒筛全封闭,在滚筒筛及圆形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滚筒筛、圆形振动筛筛分产生的粉尘。 2、生活污水排入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筛分、分选产生的尾砂与沉淀池沉砂一起外售至制砖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山西华誉鑫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蒲子村小微企业园 |
建设单位 | 山西华誉鑫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清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垃圾焚烧炉渣尾砂里回收玻璃,预计可年分选垃圾焚烧炉渣尾砂10万吨,回收玻璃颗粒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采取全封闭皮带输送,全封闭车间,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加强管理,减少输送扬尘以及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滚筒筛全封闭,在滚筒筛及圆形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滚筒筛、圆形振动筛筛分产生的粉尘。 2、生活污水排入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筛分、分选产生的尾砂与沉淀池沉砂一起外售至制砖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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