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建设项目名称: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无极县产业大道25号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单位名称: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9.427″,北纬38°8′58.80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新增喷水织机20台、除味机、整经机;项目建成后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水织造废水,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UC水解酸化+HBF生化处理+MBR+RO”处理工艺,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处理达标后排至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后排 (略) 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排入外环境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的Ⅳ类标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定型、除味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油烟、烟气黑度、SO2和NOx。

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金属滤网除毛器+空冷器+水喷淋塔+高压静电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依托在建工程环保治理设施及排气筒,安装VOCs超标报警装置)。

颗粒物、油烟、VOCs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要求,SO2、NOx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同时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扩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252t/a、NOX:1.876t/a、颗粒物:0.430t/a、VOCs0.036t/a、COD:0.021t/a,NH3-N:0.001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建设项目名称: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无极县产业大道25号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单位名称: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9.427″,北纬38°8′58.80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新增喷水织机20台、除味机、整经机;项目建成后年产120万米安全气囊新材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水织造废水,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UC水解酸化+HBF生化处理+MBR+RO”处理工艺,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处理达标后排至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后排 (略) 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排入外环境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的Ⅳ类标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定型、除味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油烟、烟气黑度、SO2和NOx。

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金属滤网除毛器+空冷器+水喷淋塔+高压静电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依托在建工程环保治理设施及排气筒,安装VOCs超标报警装置)。

颗粒物、油烟、VOCs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要求,SO2、NOx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同时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扩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252t/a、NOX:1.876t/a、颗粒物:0.430t/a、VOCs0.036t/a、COD:0.021t/a,NH3-N:0.001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