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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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队*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决定开展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二、项目采购说明

序号

培训项目名 称

培训

对象

培训主要内容

预计

人数

培训

时间

培训

地点

半天

学时

预算

金额

(万元)

培训费用标准

1

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专职教研员

名校参观、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讲座等

48人

11月 23日 –

11月 25日

苏州

4

10.52

《 (略) 级机关培 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

1.培训人数。总人数约48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计算。

2.培训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培训期间每半天4学时。

3.培训地点。苏州。

4.场地要求。容纳培训人数的多功能会议室。

5.培训方式。现场考察、交流,集中授课。

6.采购价格。依据《 (略) 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标准,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52万元,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人数、培训专家层次、交通费结算。

7.付款方式。培训结束、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培训服务费用。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认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情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0日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后领取标书文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其标书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2.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3.请报名供应商及时关注镇江新区、镇江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有关项目信息。

五、标书接收时间

请报名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30日9:00前将标书文件送至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可接受邮递,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标书应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队*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决定开展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二、项目采购说明

序号

培训项目名 称

培训

对象

培训主要内容

预计

人数

培训

时间

培训

地点

半天

学时

预算

金额

(万元)

培训费用标准

1

镇江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专职教研员

名校参观、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讲座等

48人

11月 23日 –

11月 25日

苏州

4

10.52

《 (略) 级机关培 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

1.培训人数。总人数约48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计算。

2.培训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培训期间每半天4学时。

3.培训地点。苏州。

4.场地要求。容纳培训人数的多功能会议室。

5.培训方式。现场考察、交流,集中授课。

6.采购价格。依据《 (略) 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标准,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52万元,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人数、培训专家层次、交通费结算。

7.付款方式。培训结束、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培训服务费用。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认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情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0日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后领取标书文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其标书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2.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3.请报名供应商及时关注镇江新区、镇江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有关项目信息。

五、标书接收时间

请报名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30日9:00前将标书文件送至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可接受邮递,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标书应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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