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评估指南》精神,进一步转变幼儿园教师的儿童观、课程观、游戏观,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在游戏观察与指导、课程设计与实施、活动组织与评价等方面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其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将区域整体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工程引向深入,决定开展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二、项目采购说明
序号 | 培训项 目名称 | 培训 对象 | 培训主要内容 | 预计 人数 | 培训 时间 | 培训 地点 | 半天 学时 | 预算 金额 (万元) | 培训费用标准 |
1 | 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 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民办幼儿园业务园长 | 课改名园参观,教育教学经验分享交流,学科专家、特级、正高级教师讲座等 | 60人 | 11月 29日 - 12月1日 | 南京 | 4 | 12.4 | 《 (略) 级机关培 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 |
1.培训人数。总人数约60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计算。
2.培训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培训期间每半天4学时。
3.培训地点。南京
4.场地要求。容纳培训人数的多功能会议室、幼儿园。
5.培训方式。集中授课、活动观摩。
6.采购价格。依据《 (略) 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镇财行〔2017〕24 号)标准,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4万元,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人数、培训专家层次、交通费结算。
7.付款方式。培训结束、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培训服务费用。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认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情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0日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后领取标书文件。(接受现场领取或电子领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其标书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532办公室(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电子方式报名(请和采购方联系)。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2.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3.请报名供应商及时关注镇江新区、镇江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有关项目信息。
五、标书接收时间
请报名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30日9:00前将标书文件送至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532办公室(可接受邮递,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标书应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
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评估指南》精神,进一步转变幼儿园教师的儿童观、课程观、游戏观,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在游戏观察与指导、课程设计与实施、活动组织与评价等方面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其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将区域整体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工程引向深入,决定开展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二、项目采购说明
序号 | 培训项 目名称 | 培训 对象 | 培训主要内容 | 预计 人数 | 培训 时间 | 培训 地点 | 半天 学时 | 预算 金额 (万元) | 培训费用标准 |
1 | 镇江新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 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民办幼儿园业务园长 | 课改名园参观,教育教学经验分享交流,学科专家、特级、正高级教师讲座等 | 60人 | 11月 29日 - 12月1日 | 南京 | 4 | 12.4 | 《 (略) 级机关培 训费管理办法》 (镇财行〔2017〕24 号) |
1.培训人数。总人数约60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计算。
2.培训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培训期间每半天4学时。
3.培训地点。南京
4.场地要求。容纳培训人数的多功能会议室、幼儿园。
5.培训方式。集中授课、活动观摩。
6.采购价格。依据《 (略) 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镇财行〔2017〕24 号)标准,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4万元,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的人数、培训专家层次、交通费结算。
7.付款方式。培训结束、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培训服务费用。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认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情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0日18:00前提交报名材料后领取标书文件。(接受现场领取或电子领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其标书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532办公室(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电子方式报名(请和采购方联系)。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2.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3.请报名供应商及时关注镇江新区、镇江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有关项目信息。
五、标书接收时间
请报名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30日9:00前将标书文件送至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532办公室(可接受邮递,邮戳时间应在规定时间之前。),标书应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222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
镇江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