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市惠粮补贴的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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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省、市惠粮补贴的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 (略) 、市级惠粮补助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略) 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镇村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并公示后,2023年长泰区申报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农业经营主体1户,验收合格面积83.87亩;申报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1户,验收合格面积31.36亩;申报退林还粮补助1户,验收合格面积36.8亩,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

电 话:0596-*(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传真电话:0596-*

附件:长泰区 (略) 、市惠粮补助验收情况汇总表

(略) 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2 (略) 、市级惠粮补助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略) 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镇村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并公示后,2023年长泰区申报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农业经营主体1户,验收合格面积83.87亩;申报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1户,验收合格面积31.36亩;申报退林还粮补助1户,验收合格面积36.8亩,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

电 话:0596-*(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传真电话:0596-*

附件:长泰区 (略) 、市惠粮补助验收情况汇总表

(略) 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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