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
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
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北区)石亭江大道南段18号
项目性质:迁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陈禄铭
三、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 (略) 邮 编:*
电 话:028-* 联系人:蒲小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资料调研和现场勘察—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签订验收监测合同—组织现场监测—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审核审定和技术审查—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评审—进行验收合格公告—办理审批手续。
2、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审核审定和技术审查。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
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助动车制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北区)石亭江大道南段18号
项目性质:迁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陈禄铭
三、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 (略) 邮 编:*
电 话:028-* 联系人:蒲小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资料调研和现场勘察—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签订验收监测合同—组织现场监测—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审核审定和技术审查—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评审—进行验收合格公告—办理审批手续。
2、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编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审核审定和技术审查。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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