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物传感器生产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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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物传感器生产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58 号院 3 号楼 2 层 211 室
公示时间:2023-10-20
受理时间:2023-10-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涂覆材料合成及涂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楼顶的DA001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本项目产生切割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涂覆设备清洗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楼顶的DA002排口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王智华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晟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58 号院 3 号楼 2 层 211 室
公示时间:2023-10-20
受理时间:2023-10-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涂覆材料合成及涂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楼顶的DA001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本项目产生切割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涂覆设备清洗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楼顶的DA002排口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王智华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晟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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