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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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

1、说明

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委托完成了对“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纲要

(1)项目名称: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广陵区李典镇,沿江村扇子圩灌排河,距离中铁宝桥1km

(3)项目所属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4)项目内容:根据部、省关于长江执勤点的相关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全覆盖、全天侯防控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的建设,切实提升扬州禁捕执法监管能力。项目建设趸船接岸、停靠等配套设施(含水上定桩平台、钢引桥、定位桩)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饶炜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江海路1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永辉 (略)

评价机构地址: (略) 文昌西路440号国泰大厦2号楼801、802、808~812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文本.pdf

, (略) ,扬州

1、说明

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委托完成了对“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江苏永辉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纲要

(1)项目名称: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广陵区李典镇,沿江村扇子圩灌排河,距离中铁宝桥1km

(3)项目所属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4)项目内容:根据部、省关于长江执勤点的相关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全覆盖、全天侯防控 (略) 长江禁捕水上执法基地的建设,切实提升扬州禁捕执法监管能力。项目建设趸船接岸、停靠等配套设施(含水上定桩平台、钢引桥、定位桩)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饶炜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江海路1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永辉 (略)

评价机构地址: (略) 文昌西路440号国泰大厦2号楼801、802、808~812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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