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公告
(略) 盘龙区民政局为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就我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事宜公开比选招标一家代理机构,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相关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采 (略) 盘龙区民政局,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目前资金已100%落实,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工作。
1.2采购范围:依法、依 (略) 盘龙区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1.3最高限价: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
1.4项目地点:盘龙区。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止(约20天)。
1.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在时限完成采购招标、供货任务。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具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3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0年至2022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略) 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比选文件地点: (略) 盘龙区民政局
3.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也可通过指定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3.3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地点为: (略) 盘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4.2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9:30。
4.3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9:30。
4.4应答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5请各参与招标代理比选应答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并参与比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盘龙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盘龙区民政局
地址: (略) 盘龙区白云路3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B栋404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盘龙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公告
(略) 盘龙区民政局为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就我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事宜公开比选招标一家代理机构,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相关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采 (略) 盘龙区民政局,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目前资金已100%落实,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工作。
1.2采购范围:依法、依 (略) 盘龙区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1.3最高限价: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
1.4项目地点:盘龙区。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止(约20天)。
1.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在时限完成采购招标、供货任务。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具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3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0年至2022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略) 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比选文件地点: (略) 盘龙区民政局
3.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也可通过指定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3.3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地点为: (略) 盘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4.2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9:30。
4.3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9:30。
4.4应答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5请各参与招标代理比选应答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并参与比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盘龙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盘龙区民政局
地址: (略) 盘龙区白云路3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B栋404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盘龙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盘龙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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