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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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

(略) 安塞区、志丹县和吴起县

(略) 第一采油厂

中圣 (略)

项 (略) (略) 安塞区、志丹县和吴起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线工程。站场工程主要为王13增、侯32-10增、王99-341井组、侯156-23卸油台、贺14-15卸油台、大罐抽气改造工程(主要为更换罐底、罐顶、罐壁及部分配件)等。管线工程主要为原油管线更换74条,注水管线更换25条,供水管线更换2条,集气管线更换4条,管线总长度235.72km。项目总投资4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3.48%。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附件:

(略) 第一采油厂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略) 第一采油厂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

(略) 安塞区、志丹县和吴起县

(略) 第一采油厂

中圣 (略)

项 (略) (略) 安塞区、志丹县和吴起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线工程。站场工程主要为王13增、侯32-10增、王99-341井组、侯156-23卸油台、贺14-15卸油台、大罐抽气改造工程(主要为更换罐底、罐顶、罐壁及部分配件)等。管线工程主要为原油管线更换74条,注水管线更换25条,供水管线更换2条,集气管线更换4条,管线总长度235.72km。项目总投资4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3.48%。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附件:

(略) 第一采油厂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略) 第一采油厂2023年大罐抽气改造及管道隐患治理等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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