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庄浪县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的公告
关于遴选庄浪县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的公告
(略) 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工作,现遴选推荐一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以下简称“应用基地”),承担国家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研发的农机新产品性能熟化、试验验证和示范推广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应用基地要求。应用基地承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实体化组织,自有或流转耕地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开展配套产业农业机械化服务基础并有意愿承担相关试验示范任务。
(二)政策支持措施。应用基地直接参与国家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投放项目研发的试验样机,获得一定作业补助支持,用于应用场景打造、试验示范、机具维护和种植补偿等。
(三)推荐数量及范围。根据研发的农机装备应用场景特点分地区、分作物遴选应用基地10个(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场地条件。能够满足丘陵山区小田块、坡耕地及黏重土壤、相应作物(林果)等特殊应用场景要求,场景有区域代表性,交通便利,离主干道近,配套相应机具,可为项目相关机具装备的田间试验、技术集成示范提供合格的场地条件。具备适宜机械化作业机耕道路和机具停放库棚等设施条件。
(二)人员条件。有充足的人员力量,可承担作物种植及田间管理任务,并可根据要求做好科研样机田间操作、试验数据记录、机械化农艺模式制定等科研辅助工作。主体负责人要热爱农机、善于钻研农机,要有先干事不讲条件的情怀。
(三)种植规模。不同类型应用基地面积要求: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不少于300亩,小杂粮、林果等区域特色作物不少于200亩,丘陵山地动力机械作业面积不少于500亩。
三、有关要求
请全县有真正意欲强烈、具有丘陵山区代表性、基础条件好的基地承接主体按照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指标(附件1)填报农机装备熟化用基地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田向文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1庄浪县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指标.doc
(略) 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工作,现遴选推荐一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以下简称“应用基地”),承担国家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研发的农机新产品性能熟化、试验验证和示范推广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应用基地要求。应用基地承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实体化组织,自有或流转耕地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开展配套产业农业机械化服务基础并有意愿承担相关试验示范任务。
(二)政策支持措施。应用基地直接参与国家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投放项目研发的试验样机,获得一定作业补助支持,用于应用场景打造、试验示范、机具维护和种植补偿等。
(三)推荐数量及范围。根据研发的农机装备应用场景特点分地区、分作物遴选应用基地10个(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场地条件。能够满足丘陵山区小田块、坡耕地及黏重土壤、相应作物(林果)等特殊应用场景要求,场景有区域代表性,交通便利,离主干道近,配套相应机具,可为项目相关机具装备的田间试验、技术集成示范提供合格的场地条件。具备适宜机械化作业机耕道路和机具停放库棚等设施条件。
(二)人员条件。有充足的人员力量,可承担作物种植及田间管理任务,并可根据要求做好科研样机田间操作、试验数据记录、机械化农艺模式制定等科研辅助工作。主体负责人要热爱农机、善于钻研农机,要有先干事不讲条件的情怀。
(三)种植规模。不同类型应用基地面积要求: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不少于300亩,小杂粮、林果等区域特色作物不少于200亩,丘陵山地动力机械作业面积不少于500亩。
三、有关要求
请全县有真正意欲强烈、具有丘陵山区代表性、基础条件好的基地承接主体按照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指标(附件1)填报农机装备熟化用基地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田向文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1庄浪县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推荐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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