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钢研新冶环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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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钢研新冶环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

北京钢研 (略) 天津分公司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秀园道16号

联合泰泽 (略)

北京钢研 (略) 天津分公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秀园道16号(N39°15′27.980″,E116°54′48.430″),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针对不同铁矿石资源特点,采用物理检测方法和手段,通过实验室进行系统配矿实验检测,开发出能够生产具有高利用系数,低燃料消耗,理化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技术成果,以实现铁矿石的高效利用,并将技术成果向企业推广。


(1)废气

本项目破碎落下、筛分和转鼓实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膜除尘器处理;烧结产生的颗粒物、SO2、NOx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碱洗喷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处理。以上废气收集处理后均汇集至排气筒P8达标排放。污染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天自 (略) 污水处理厂。pH、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实验样品、水膜除尘器废渣、除尘灰和废布袋),危险废物(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机油、沾染废物和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废实验样品 (略) 处理,水膜除尘器废渣、除尘灰和废布袋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4)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研发设备、环保治理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日-**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

北京钢研 (略) 天津分公司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秀园道16号

联合泰泽 (略)

北京钢研 (略) 天津分公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秀园道16号(N39°15′27.980″,E116°54′48.430″),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铁矿石高效利用技术研发项目”。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针对不同铁矿石资源特点,采用物理检测方法和手段,通过实验室进行系统配矿实验检测,开发出能够生产具有高利用系数,低燃料消耗,理化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技术成果,以实现铁矿石的高效利用,并将技术成果向企业推广。


(1)废气

本项目破碎落下、筛分和转鼓实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膜除尘器处理;烧结产生的颗粒物、SO2、NOx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碱洗喷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处理。以上废气收集处理后均汇集至排气筒P8达标排放。污染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天自 (略) 污水处理厂。pH、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实验样品、水膜除尘器废渣、除尘灰和废布袋),危险废物(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机油、沾染废物和废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废实验样品 (略) 处理,水膜除尘器废渣、除尘灰和废布袋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4)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研发设备、环保治理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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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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