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盛新科机电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龙盛新科机电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 (略) 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项目名称 | 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科创产业园D7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购买科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D7栋,总建筑面积3717.38m2,其中生产区建筑面积约2516m2,包括机加工区、换向器工装配检验区、端盖装配区、激光除锈区、铜件焊接工作室、工件整理区、工件涂装区、胚件堆放区、成品摆放区等;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约1201.38m2(质检室、产品展示区、库房、休息室、办公区等);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加工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端盖主要为风力发电电机端盖,零部件主要包括电机配套零件导电杆、滑环、换向器等;项目设有质检室,主要为产品进行物理检验,无检验废水、废气产生。项目不设食堂、宿舍,食堂依托科创产业园,宿舍依托园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湘渌大道、和谐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油漆喷漆室及晾干房,采用单层密闭空间,经负压收集后,喷漆废气先经三级过滤,再同晾干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油漆废气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SMC加工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类比同类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厂区上下风向颗粒物、二*苯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1.0mg/m3),厂房外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钻床、车床、攻丝机、铣床、绝缘缠绕机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2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湖南 (略) 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项目名称 | 年产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科创产业园D7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购买科创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D7栋,总建筑面积3717.38m2,其中生产区建筑面积约2516m2,包括机加工区、换向器工装配检验区、端盖装配区、激光除锈区、铜件焊接工作室、工件整理区、工件涂装区、胚件堆放区、成品摆放区等;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约1201.38m2(质检室、产品展示区、库房、休息室、办公区等);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加工4000套绝缘机电端盖及零部件,端盖主要为风力发电电机端盖,零部件主要包括电机配套零件导电杆、滑环、换向器等;项目设有质检室,主要为产品进行物理检验,无检验废水、废气产生。项目不设食堂、宿舍,食堂依托科创产业园,宿舍依托园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湘渌大道、和谐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油漆喷漆室及晾干房,采用单层密闭空间,经负压收集后,喷漆废气先经三级过滤,再同晾干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油漆废气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SMC加工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类比同类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厂区上下风向颗粒物、二*苯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1.0mg/m3),厂房外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钻床、车床、攻丝机、铣床、绝缘缠绕机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2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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