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131I*癌治疗和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项目 | 南京 | (略) (略) | 江苏 (略) | 医院拟在0号楼外扩楼的三楼扩建*癌病房,使用131I进行*癌治疗,并拟在0号楼主楼的三楼建设14C同位素病房,将放射性同位素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从原核医学科的二楼搬迁至三楼,二楼不再开展放射性同位素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项目投入运行后,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5×109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 β射线、γ射线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贮存衰变满180天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 (七)通风系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超过180天,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2 | 改扩建核医学科和扩建5台DSA项目 | 南京 | (略) | 江苏 (略) | 医 (略) 区核医学科ECT室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ECT室仍使用原有2台SPECT/CT和放射性核素 99mTc进行显像检查,新增1台PET/MR,使用放射性核素 18F、68Ga进行显像检查,使用放射性核素 89Sr、223Ra、211At、225Ac、131I开展门诊核素治疗,ECT室改扩建后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7.301×108Bq,仍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 (略) 区南扩病房楼四楼DSA中心南侧的医生工作站、妇产科培训教室、盆底治疗室和部分诊室改建为2间DSA机房(分别为DSA机房3和DSA机房4)以及控制室、设备间和相关辅房;并拟在 (略) 区一楼介入中心建设2间DSA机房(分别为DSA机房1和DSA机房2),并拟在四楼手术部建设1间DSA杂交手术室, DSA机房3内拟配备1台Azurion 7M20型DSA,DSA机房4内拟配备1台Azurion 7B20型DSA,DSA机房1内拟配备1台IGS 6 Autoright型DSA,DSA机房2内拟配备1台Trinias C12型DSA,DSA杂交手术室拟配备1台Azurion 7B20型DSA,该5台DSA最大管电压均不超过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不超过1000mA,均为II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七)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贮存衰变满180天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 (八)通风系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超过506天,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131I*癌治疗和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项目 | 南京 | (略) (略) | 江苏 (略) | 医院拟在0号楼外扩楼的三楼扩建*癌病房,使用131I进行*癌治疗,并拟在0号楼主楼的三楼建设14C同位素病房,将放射性同位素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从原核医学科的二楼搬迁至三楼,二楼不再开展放射性同位素14C标记创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试验。项目投入运行后,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5×109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 β射线、γ射线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贮存衰变满180天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 (七)通风系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超过180天,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2 | 改扩建核医学科和扩建5台DSA项目 | 南京 | (略) | 江苏 (略) | 医 (略) 区核医学科ECT室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ECT室仍使用原有2台SPECT/CT和放射性核素 99mTc进行显像检查,新增1台PET/MR,使用放射性核素 18F、68Ga进行显像检查,使用放射性核素 89Sr、223Ra、211At、225Ac、131I开展门诊核素治疗,ECT室改扩建后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7.301×108Bq,仍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 (略) 区南扩病房楼四楼DSA中心南侧的医生工作站、妇产科培训教室、盆底治疗室和部分诊室改建为2间DSA机房(分别为DSA机房3和DSA机房4)以及控制室、设备间和相关辅房;并拟在 (略) 区一楼介入中心建设2间DSA机房(分别为DSA机房1和DSA机房2),并拟在四楼手术部建设1间DSA杂交手术室, DSA机房3内拟配备1台Azurion 7M20型DSA,DSA机房4内拟配备1台Azurion 7B20型DSA,DSA机房1内拟配备1台IGS 6 Autoright型DSA,DSA机房2内拟配备1台Trinias C12型DSA,DSA杂交手术室拟配备1台Azurion 7B20型DSA,该5台DSA最大管电压均不超过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不超过1000mA,均为II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七)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贮存衰变满180天后, (略) 污水处理系统。 (八)通风系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超过506天,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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