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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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略) 湄潭县、余庆县, (略) 黔南州瓮安县

贵贵州天 (略)

贵州中贵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是《 (略) “十四五”油气产业发展规划》 (略) 级支线(正安-瓮安-福泉-中缅45号阀室输气管道)的一部分,属于天然气管道重点项目,且该项目已列入建设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于2023年建成达到试运投产条件。项目的实施有利 (略) 天然气调配水平, (略) 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同时,有利 (略) 内支线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升建设单位天然气板块管输和储存能力,合理调配国家主干管 (略) 内页岩气、煤层气等资源,对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 (略) “一张网”, (略) 天然气供应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和站场工程。本项目输气管道起点 (略) 湄潭县黄家坝街道进军村西侧的湄潭分输站,终点为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南州”)瓮安县雍阳街道望洞村西南的瓮安分输站,管道整体呈南北走向,全 (略) 境内, (略) (略) 湄潭县、余庆 (略) 黔南州瓮安县。管道沿线新建4座阀室,站内扩建湄潭分输站、瓮安分输站2座站场。

本项目输气管道具备正反输功能(湄潭至瓮安为正输,瓮安至湄潭为反输),管径DN4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4.8×108Nm3/a,管道水平长度104.952km,实际长度109.310km。输气管道采用D406.4×7.1/8.0/8.8/12.5 PSL2 L415 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制管标准为《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

2023年9月, (略) 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3〕360号”文件《 (略) 能源局关于对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项目核准批复。

项目建设总投资55017.38万元,环保投资44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1%。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管线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

(1)施工废水

站场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以及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其废水为间歇排放。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环评要求在站场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站场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试压排水

项目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后回用于清管、试压,重复利用率可达50%以上,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70mg/L),不含有害物质,每次试压后集中收集,通过沉淀、过滤后,回用于试压,不能再回用的部分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区域绿化用水。

(3)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总量约为960m3,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不设置施工营地,吃住依托当地旅店、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针对定向钻及大开挖穿越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定向钻及大开挖围堰施工都会产生泥浆水,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集中收集,施工过程中,泥浆可重复利用,泥浆工段施工结束后,废泥浆在泥浆池中通过PH调节、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区洒水降尘,底部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常运至施工单位其它在建项目重复利用,如无合适利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评价要求,少量废泥浆通过中和、去除上清液后,底部加水泥等固化剂固化后,按当地环卫部分要求有偿清运。

②采取定向钻及开挖方式穿越水体施工时,建设单位应该对本项目的线路选择及河渠穿越点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功能和类型,同时要取得水利部门、规划部门、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可,在施工期间尽量使地表水水质的影响降至最低。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管沟开挖、施工便道修建、河流、水渠穿越施工应避开雨季,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和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③严格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④严禁在河流两堤外堤脚内建立施工营地和施工临时厕所。

⑤严禁在河流及近岸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⑥严禁向河道内排放固体废物。

⑦在穿越河流的两堤不准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不准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滩区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机械设备若有漏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

⑧施工结束后,应尽量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管沟回填后多余土石方可均匀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或用于修筑堤坝;必须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避免阻塞河道,应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对堤坝等水工安全设施的影响。

(5)针对管道敷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施工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对施工材料堆放严格管理,及时填埋开挖土石;加强穿越河流的施工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环境影响程度已降到最低。

综上,上述措施可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控。

2、施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强管理,预防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包括:

(1)在施工工地设置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回用,如施工场地降尘。材料堆场旁边设置沉淀池,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每天应分类及时回收,避免产生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3)项目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后回用于清管、试压,清管、试压完毕后,废水经沉淀外排至沿线沟渠。

(4)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5)管道施工时,应仔细检查施工设备,禁止在开挖管沟内给施工设备加油、存放油品储罐、清洗施工机械和排放污水,防止漏油、生活污水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一旦出现污染,应及时截断污染源扩散途径,使污染物在原地净化处理,尽快排除污染源。

(6)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控工作,发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时应予以及时解决。

(7)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原貌。

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扬尘控制措施

站场、管线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特别是有居民点分布的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措施,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进行洒水抑尘,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工程车辆路过主要村庄集镇的,应冲洗后方允许上路。

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另外,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

2)施工区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或者加盖毡布法等防尘,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3)施工机械废气减排控制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4)焊接废气控制措施

本项目钢管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烟,通过在开阔地段对管线进行焊接,分段吊入管沟,有利于焊接废气的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对施工人员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

5)防腐补口废气

项目加强管理,精心进行施工,减少防腐补口的位置,同时采用低污染的辐射交联聚*烯热收缩套(带),降低非*烷总烃的产生量。同时管线在开阔地带进行焊接防腐后,分段吊入管沟,沿线周围环境较为空旷,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6)合理控制施工时间

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7)施工作业方式

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根据站场周边大气敏感点情况,各站场四周需要设置施工围挡。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为了施工不产生噪声扰民,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200米范围内有敏感点的区域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2)尽量采取人工方式施工,优先选用噪声值低、运行性能良好的施工设备。

(3)进出施工场界的物料运输车辆需限制行驶速度,经过居民区时禁鸣喇叭,以最大程度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产生非正常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5)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

(6)合理选择物料运输路线,尽量选择敏感目标相对较少的线路,从沿线敏感目标附近经过和出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禁鸣喇叭。

(7)设立围档和隔声屏障。在管线两侧设立围挡,高噪声作业尽量在中部实施,尽可能增大噪声源与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在管线施工范围50m有居民住户时,应在靠近居民住户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住户的影响。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随着施工阶段的不同,施工噪声影响也不同。施工结束时,施工噪声也自行结束。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以下积极有效的处置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存时间;土石方挖填和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和抑尘工作。

(2)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收集后回收利用;清管产生的少量铁屑,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禁止随意倾倒。

(3)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废料处,废焊条、防腐补口废料集中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当地职能部门,采取有偿委托清运处理。。

(4)施工器械大型故障均运送到专业的维修厂进行检修,施工现场仅进行小型的施工器械修理,产生的维修废物较少,每次集中收集后运送到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及时清扫施工道路积尘和散落的弃渣,维护沿线村落环境卫生。

(6)施工期废泥浆处置措施详见7.5.1章节。

6、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动物保护措施

1)管道途经地区工程施工将临时占用林地,因此,工程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林地进行恢复:

①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施工活动范围。

②管道通过生态林区段时,工程施工将占用林地和砍伐树木,应事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进行合理的赔偿。

③施工便道选择避开林带,以林带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m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它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因此,施工结束后,在管道覆土上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等措施恢复植被。

2)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对农林卫生业的作用,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3)对水生生物的一般保护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重点是管道大开挖穿越的河流,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富营养化,把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如下:

①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和汛期,以减少洪水的侵蚀。此外,在施工中还要做到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②在管道穿越河流、沟渠处应做好水土保护措施。对于原本有砼护砌的河渠,应采取与原来护砌相同的方式恢复原貌。对于土体不稳的河岸,应采取浆砌石护砌措施。对于粘性土河岸,可以只采取分层夯实回填土措施。管道通过泄洪道处,均需采取砼护底护岸砌措施,爬堤的迎水一侧管堤应采取浆砌石保护。施工完毕后,要恢复河道原状,并及时运走废弃的施工材料和多余土石方,避免阻塞沟渠、河道。

③合理布局,对堆料(管)必须有防尘措施,用彩布条临时遮盖。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防止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

④在水中进行施工时,要加强管理,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和其他水体。施工结束后,做好河床、河堤的恢复工作。减小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跨越河流时采取定向钻等对河流及其水生生态影响较小的方式。

4)绿化工程实施

根据站场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当地的气候特点和自然环境,在站场种植适宜的树种花草。

2、现有土地利用格局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

①对管线占地合理规划,设定施工作业带宽度为12m。

②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严禁在规定的行车路线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③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不仅便于施工及运行期检修维护,还能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的暴露面积。

④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或已有工程的伴行路进行施工作业,沿已有车辙行驶,若无原有公路,则按先修道路,后设点作业的原则进行。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以免破坏植被。

2)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格局

①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植被生长层所需的熟土,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

②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应均匀分散在管道中心两侧,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当管道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集水的可能,需采用管沟多余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当管道敷设在较平坦地段时,应在地貌恢复后使管沟与附近地表自然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管沟两侧有集水环境存在。

③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都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并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

④本项目占用耕地全为临时占地,除在施工中采取措施减少对基本农田的破坏外,在施工结束后,还应做好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并可与农民协商,由农民自行复垦。除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的补偿费等。

3)表土剥离措施

在管沟开挖过程中,将开挖需回填的土方堆放一侧,另一侧堆放管材,管线开挖前将表土(耕作层土)剥离,堆放在规划堆土区域外侧,管道工程开挖时,再将回填土置于表土之内侧,做到表土(耕作层土)与底层土分层分区堆放,回填时分层回填,分层夯实,表层土置于最上边用于后期绿化,尽可能保持作物原有的生态环境。

3、农业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①将农业损失纳入到工程预算中,管道通过农业区时,尤其是占用耕地、菜地等经济农业区时应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减少损失,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②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都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并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

③本项目占用耕地全为临时占地,除在施工中采取措施减少对基本农田的破坏外,在施工结束后,还应做好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应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并可与农民协商,由农民自行复垦。除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的补偿费等。

④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和收获期,以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⑤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同时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

⑥管道施工中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措施,对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减少因施工造成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⑦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农田防护树木的砍伐,完工后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速生树木和耐贫瘠的先锋灌木草本植物,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⑧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⑨在施工时,应避免农田基础设施受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导致灌溉区受益范围内农作物生长受影响。

4、林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管道途经地区有林地资源,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将占用林地47.6775hm2,因此,工程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林地进行保护与恢复:

1)施工中林地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活动的管理

①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施工活动范围。

② 管道通过生态林区段时,工程施工将占用林地和砍伐树木,应事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进行合理的赔偿。

③ 施工便道选择尽量避开林带,以林带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

2)施工后的植被恢复

①林地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恢复植被措施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林种和作业设计,以及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等。在植被恢复措施制定中,应增加阔叶树比例,适当增大混交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增加生态效益。植被的异地恢复设计应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实施单位要按设计组织施工,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造林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②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措施

A.临时使用林地恢复保障

一是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临时使用林地依法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林地。项目业主要定期对施工单位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抵制超范围使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产生。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恢复的责任主体为国家管 (略) (略) ,在工程临时使用林地获批后,必须在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 年)结束时,立即完成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各项工程,且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性植物。二是施工条件有保障。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开挖和剥离大量表土资源,可用于后期临时使用林地生产条件恢复。三是恢复技术有保障。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破坏方式主要是压占和挖损,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和塌陷等破坏情况,恢复工艺简单,技术成熟。四是资金有保障,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费用已经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中。

B. 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措施

在工程使用林地报批前,业主方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临时使用期限满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破坏的林地面积采取全面逐步恢复,并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临时使用林地造成破坏的方式为压占和挖损。在施工前可先进行表土剥离,储备一定量的肥沃土壤备用。用地期限满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区混凝土、废石、废土剥离运输出场或者深埋,对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翻垦和平整。再将前期备用的土壤进行土覆盖,对土面再次平整,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林地生产条件恢复标准为自然沉实土层厚度不低于0.4米,土面平整度不超过±0.05米,表层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5 克/厘米,不能板结,不能影响林木生长,及时播撒草种以恢复地力和防止水土流失。林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督促、检查临时使用林地生产条件恢复实施情况,确保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好项目区造林计划,做好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造林前应进行造林作业设计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临时占用期结束后能够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经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还原林权权利人。

③资金保障

项目业主已把本项目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各项补偿补助费足额列入投资预算,对资金、建设规划等作了周密安排和准备,相关资金有保障。播州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业主足额兑现林地、林木补偿费,使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业主要按时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以保证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5、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尚在编制中,根据同类项目特点和防治措施布局原则,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通常由4个防治区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组成,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详见下表。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备案后,具体水土保持措施按方案执行。

6、基本农田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 严格控制土地占用

A. 对占地合理规划,严格限制占地面积;施工便道、堆管场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

B. 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并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C. 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管线尽量沿公路侧平行布置,便于施工及运营期检修维护。

② 土地肥力保护措施

A. 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于农田、耕地土壤,按照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回填顺序按照底土层、心土层、犁底层和耕作层的顺序回填;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B. 表土剥离及存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若表土堆存过程中遇降雨,则需要用防雨布遮挡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C. 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管线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集水的可能,需采用管沟多余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对敷设在较平坦地段的管道,应在地貌恢复后使管沟与附近地表自然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在管沟两侧有集水环境存在。

D. 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路基加固处理所需砂砾石尽量就近取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填方亦应尽量自身平衡,采取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E. 为防止管道焊接产生的废焊渣污染土壤,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管道焊接时焊缝下铺耐高温的挡板,对产生的废焊渣和废焊条全部收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回收全部的废焊接材料,防止遗留到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

③ 耕地保护

A. 关于耕地占用补偿的相关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 (略) 、自治区、 (略) 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B.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项目建设将临时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临时用地到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复土复耕。建设单位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

C. 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

管道开挖应尽量避开植物物种播种生长季、收获期,根据沿线农田作物栽种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并按照“边开挖边复垦”的原则,在每段管道敷设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④ 土地复垦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 “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遵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首先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本项目占用耕地的复垦计划及措施如下:

A 土地平整工程

a 清理废渣

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清除在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沙石、水泥以及施工场地上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cm的碎石进行捡选去除。

b 土地翻耕

对临时用地的施工用地区进行土地翻耕,翻耕的深度须达到0.3m以上;复垦方向为旱地,要求平整后地面坡度一般不超过2~3°。

c 表土还原

土地翻耕后,地块覆土根据土地适应性评价结果确定的复垦方向,结合当地表层土壤厚度水平和复垦方向,并综合考虑损毁地块的最终情况,旱地按30cm的标准覆土,覆土应按着坡面进行均匀覆盖。

d 田埂修筑

根据当地的耕着习惯以及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区复垦后修筑部分土田坎,田坎占地宽0.4m,高0.25m。

B 其它工程

上述复垦工程措施实施后,土壤肥力尚不能保证,必须采取生物化学措施,提高土壤肥力。

土壤培肥其目的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改良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土壤培肥措施主要是种植豆科绿肥、施用农家肥和氮、磷、钾化肥。

人工施肥要做好有机肥与无机肥的配合,旱地施用有机肥既可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又可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有利于土壤蓄水量的提高。

综上,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破坏。根据“边开挖边复垦”的原则,在每段管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立即恢复,保证其耕地质量。此外,建设单位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耕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本项目仅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临时占用,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设单位应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并在临时用地到期后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

7、对生态保护红线(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影响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对施工范围进行放线控制,设立警示牌,严禁越界活动,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面积。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江界河风景名胜区、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太平水库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设置渣场、施工营地、堆管场等。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环保意识和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严禁任何人员从事其他扰动公园的作业与活动。

③工程建设不得影响湿地公园的生态结构与功能,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应结合周边环境植被覆盖状况及时进行植被和地貌恢复。

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暴雨天气施工作业,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砾石覆盖或者撒播草籽或者或者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⑤严禁乱砍乱伐树木。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湄潭分输站、瓮安分输站会产生清管废水、检修废水,两处站场已建设完成,经已建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站场绿化、道路浇洒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通过吸污车运至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根据场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1)重点污染防渗区

是指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介质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

(2)一般污染防渗区

是指场区内除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排污池、隔油沉淀池。

(3)简单污染防渗区

指站房、工艺装置区等其他区域等。

2)防渗方案

(1)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机械设备检修区,其防渗方案为:10cm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10cm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漆。

(2)一般污染防治区

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渗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可达到防渗的目的。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简单污染防治区

指站房、工艺装置区等其他区域等,进行地面硬化。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站设备法兰无组织排放废气

(1)采取定时对法兰进行紧固密封、更换损坏的垫片。

(2)定时对站场设备及法兰进行检查,发现破碎或漏气情况,立即进行维修。

(3)加强通风换气,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清管、检修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1)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流程,减少天然气放空。

(2)采用密闭输气和管道泄漏自动检测工艺,清管时实现不停输操作,优化运行,减少天然气放空量和消耗。

(3)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减少检修时间。

(4)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

3、超压排放天然气废气

(1)对管道和站场阀室进行在线监控,控制天然气压力,避免超压排放的产生。

(2)每个站场设置专用的放空系统,放空管高度不低于15m,并高出周围建筑3m以上,大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采用0#清洁柴油,设置专用的尾气排放管,将尾气引往室外机房楼顶排放。

4、运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管道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针对工程中噪声的来源及运行期噪声预测评价结果,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站场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2)选用先进的设备,对设备和生产工艺区采用消声器、隔声门窗、减振垫、吸声材料等措施,放空立管上安装消音器。

(3)在初步设计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噪声源强扩散与厂界围墙的方位进行调整,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

(4)将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封闭的专用机房内,并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5)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也进行绿化,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6)除紧急情况外,夜间禁止检修作业。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本次新建的4处阀室全部为无人值守,已建成的湄潭分输站及瓮安分输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圾按其环评执行,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一般固体废物

(1)清管作业及分离器检修废渣

营运过程中清管收球作业会产生少量废渣,主要成份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有收球装置的工艺站场在每次清管作业时将产生5kg废渣,分离器检修一般每年1次,废渣的产生量每站约为4kg。清管作业及分离器检修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废滤芯

项目各站场内过滤分离器需要定时更换,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每个站场滤芯产生量约为0.3t/a,本项目各分输站废滤芯产生总量2.4t/a,滤芯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时更换的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1)产生及处置情况

单个站场内隔油池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001t/a,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本项目两处分输站污泥及废机油产生总量0.002t/a及0.2t/a,二者均属于危险废物。由于产生频率低,产生量少,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及时交给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2)管理要求

隔油沉淀池污泥及废机油应严格按《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做好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录入《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台账》。

同时项目在日常运营中,应纳入现有固废管理计划,将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记录,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6、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沿线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做好运营期生态监测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环评(报批公示稿) .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84号关于对《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各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略) 湄潭县、余庆县, (略) 黔南州瓮安县

贵贵州天 (略)

贵州中贵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是《 (略) “十四五”油气产业发展规划》 (略) 级支线(正安-瓮安-福泉-中缅45号阀室输气管道)的一部分,属于天然气管道重点项目,且该项目已列入建设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于2023年建成达到试运投产条件。项目的实施有利 (略) 天然气调配水平, (略) 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同时,有利 (略) 内支线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升建设单位天然气板块管输和储存能力,合理调配国家主干管 (略) 内页岩气、煤层气等资源,对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 (略) “一张网”, (略) 天然气供应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和站场工程。本项目输气管道起点 (略) 湄潭县黄家坝街道进军村西侧的湄潭分输站,终点为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南州”)瓮安县雍阳街道望洞村西南的瓮安分输站,管道整体呈南北走向,全 (略) 境内, (略) (略) 湄潭县、余庆 (略) 黔南州瓮安县。管道沿线新建4座阀室,站内扩建湄潭分输站、瓮安分输站2座站场。

本项目输气管道具备正反输功能(湄潭至瓮安为正输,瓮安至湄潭为反输),管径DN4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4.8×108Nm3/a,管道水平长度104.952km,实际长度109.310km。输气管道采用D406.4×7.1/8.0/8.8/12.5 PSL2 L415 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制管标准为《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

2023年9月, (略) 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3〕360号”文件《 (略) 能源局关于对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项目核准批复。

项目建设总投资55017.38万元,环保投资44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1%。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管线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

(1)施工废水

站场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以及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其废水为间歇排放。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环评要求在站场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站场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试压排水

项目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后回用于清管、试压,重复利用率可达50%以上,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70mg/L),不含有害物质,每次试压后集中收集,通过沉淀、过滤后,回用于试压,不能再回用的部分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区域绿化用水。

(3)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总量约为960m3,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不设置施工营地,吃住依托当地旅店、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针对定向钻及大开挖穿越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定向钻及大开挖围堰施工都会产生泥浆水,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集中收集,施工过程中,泥浆可重复利用,泥浆工段施工结束后,废泥浆在泥浆池中通过PH调节、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区洒水降尘,底部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常运至施工单位其它在建项目重复利用,如无合适利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评价要求,少量废泥浆通过中和、去除上清液后,底部加水泥等固化剂固化后,按当地环卫部分要求有偿清运。

②采取定向钻及开挖方式穿越水体施工时,建设单位应该对本项目的线路选择及河渠穿越点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地表水功能和类型,同时要取得水利部门、规划部门、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可,在施工期间尽量使地表水水质的影响降至最低。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管沟开挖、施工便道修建、河流、水渠穿越施工应避开雨季,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和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③严格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④严禁在河流两堤外堤脚内建立施工营地和施工临时厕所。

⑤严禁在河流及近岸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⑥严禁向河道内排放固体废物。

⑦在穿越河流的两堤不准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不准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滩区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机械设备若有漏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

⑧施工结束后,应尽量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管沟回填后多余土石方可均匀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或用于修筑堤坝;必须注意围堰土在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避免阻塞河道,应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对堤坝等水工安全设施的影响。

(5)针对管道敷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施工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对施工材料堆放严格管理,及时填埋开挖土石;加强穿越河流的施工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环境影响程度已降到最低。

综上,上述措施可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控。

2、施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强管理,预防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包括:

(1)在施工工地设置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回用,如施工场地降尘。材料堆场旁边设置沉淀池,材料堆场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每天应分类及时回收,避免产生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3)项目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后回用于清管、试压,清管、试压完毕后,废水经沉淀外排至沿线沟渠。

(4)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5)管道施工时,应仔细检查施工设备,禁止在开挖管沟内给施工设备加油、存放油品储罐、清洗施工机械和排放污水,防止漏油、生活污水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一旦出现污染,应及时截断污染源扩散途径,使污染物在原地净化处理,尽快排除污染源。

(6)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控工作,发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时应予以及时解决。

(7)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原貌。

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扬尘控制措施

站场、管线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特别是有居民点分布的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措施,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进行洒水抑尘,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工程车辆路过主要村庄集镇的,应冲洗后方允许上路。

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另外,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

2)施工区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或者加盖毡布法等防尘,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3)施工机械废气减排控制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4)焊接废气控制措施

本项目钢管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烟,通过在开阔地段对管线进行焊接,分段吊入管沟,有利于焊接废气的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对施工人员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

5)防腐补口废气

项目加强管理,精心进行施工,减少防腐补口的位置,同时采用低污染的辐射交联聚*烯热收缩套(带),降低非*烷总烃的产生量。同时管线在开阔地带进行焊接防腐后,分段吊入管沟,沿线周围环境较为空旷,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6)合理控制施工时间

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7)施工作业方式

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根据站场周边大气敏感点情况,各站场四周需要设置施工围挡。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为了施工不产生噪声扰民,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200米范围内有敏感点的区域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2)尽量采取人工方式施工,优先选用噪声值低、运行性能良好的施工设备。

(3)进出施工场界的物料运输车辆需限制行驶速度,经过居民区时禁鸣喇叭,以最大程度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产生非正常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5)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

(6)合理选择物料运输路线,尽量选择敏感目标相对较少的线路,从沿线敏感目标附近经过和出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禁鸣喇叭。

(7)设立围档和隔声屏障。在管线两侧设立围挡,高噪声作业尽量在中部实施,尽可能增大噪声源与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在管线施工范围50m有居民住户时,应在靠近居民住户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住户的影响。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随着施工阶段的不同,施工噪声影响也不同。施工结束时,施工噪声也自行结束。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以下积极有效的处置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存时间;土石方挖填和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和抑尘工作。

(2)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收集后回收利用;清管产生的少量铁屑,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禁止随意倾倒。

(3)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废料处,废焊条、防腐补口废料集中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当地职能部门,采取有偿委托清运处理。。

(4)施工器械大型故障均运送到专业的维修厂进行检修,施工现场仅进行小型的施工器械修理,产生的维修废物较少,每次集中收集后运送到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及时清扫施工道路积尘和散落的弃渣,维护沿线村落环境卫生。

(6)施工期废泥浆处置措施详见7.5.1章节。

6、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动物保护措施

1)管道途经地区工程施工将临时占用林地,因此,工程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林地进行恢复:

①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施工活动范围。

②管道通过生态林区段时,工程施工将占用林地和砍伐树木,应事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进行合理的赔偿。

③施工便道选择避开林带,以林带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m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它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因此,施工结束后,在管道覆土上采取播撒草籽、栽植花、草等措施恢复植被。

2)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对农林卫生业的作用,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3)对水生生物的一般保护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重点是管道大开挖穿越的河流,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富营养化,把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如下:

①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和汛期,以减少洪水的侵蚀。此外,在施工中还要做到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②在管道穿越河流、沟渠处应做好水土保护措施。对于原本有砼护砌的河渠,应采取与原来护砌相同的方式恢复原貌。对于土体不稳的河岸,应采取浆砌石护砌措施。对于粘性土河岸,可以只采取分层夯实回填土措施。管道通过泄洪道处,均需采取砼护底护岸砌措施,爬堤的迎水一侧管堤应采取浆砌石保护。施工完毕后,要恢复河道原状,并及时运走废弃的施工材料和多余土石方,避免阻塞沟渠、河道。

③合理布局,对堆料(管)必须有防尘措施,用彩布条临时遮盖。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防止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

④在水中进行施工时,要加强管理,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和其他水体。施工结束后,做好河床、河堤的恢复工作。减小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跨越河流时采取定向钻等对河流及其水生生态影响较小的方式。

4)绿化工程实施

根据站场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当地的气候特点和自然环境,在站场种植适宜的树种花草。

2、现有土地利用格局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

①对管线占地合理规划,设定施工作业带宽度为12m。

②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严禁在规定的行车路线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③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不仅便于施工及运行期检修维护,还能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的暴露面积。

④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或已有工程的伴行路进行施工作业,沿已有车辙行驶,若无原有公路,则按先修道路,后设点作业的原则进行。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以免破坏植被。

2)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格局

①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植被生长层所需的熟土,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

②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应均匀分散在管道中心两侧,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当管道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集水的可能,需采用管沟多余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当管道敷设在较平坦地段时,应在地貌恢复后使管沟与附近地表自然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管沟两侧有集水环境存在。

③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都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并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

④本项目占用耕地全为临时占地,除在施工中采取措施减少对基本农田的破坏外,在施工结束后,还应做好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并可与农民协商,由农民自行复垦。除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的补偿费等。

3)表土剥离措施

在管沟开挖过程中,将开挖需回填的土方堆放一侧,另一侧堆放管材,管线开挖前将表土(耕作层土)剥离,堆放在规划堆土区域外侧,管道工程开挖时,再将回填土置于表土之内侧,做到表土(耕作层土)与底层土分层分区堆放,回填时分层回填,分层夯实,表层土置于最上边用于后期绿化,尽可能保持作物原有的生态环境。

3、农业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①将农业损失纳入到工程预算中,管道通过农业区时,尤其是占用耕地、菜地等经济农业区时应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减少损失,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②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都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并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

③本项目占用耕地全为临时占地,除在施工中采取措施减少对基本农田的破坏外,在施工结束后,还应做好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应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并可与农民协商,由农民自行复垦。除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的补偿费等。

④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和收获期,以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⑤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同时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

⑥管道施工中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措施,对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减少因施工造成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⑦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农田防护树木的砍伐,完工后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速生树木和耐贫瘠的先锋灌木草本植物,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⑧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⑨在施工时,应避免农田基础设施受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导致灌溉区受益范围内农作物生长受影响。

4、林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管道途经地区有林地资源,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将占用林地47.6775hm2,因此,工程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林地进行保护与恢复:

1)施工中林地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活动的管理

①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施工活动范围。

② 管道通过生态林区段时,工程施工将占用林地和砍伐树木,应事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进行合理的赔偿。

③ 施工便道选择尽量避开林带,以林带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

2)施工后的植被恢复

①林地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恢复植被措施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林种和作业设计,以及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等。在植被恢复措施制定中,应增加阔叶树比例,适当增大混交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增加生态效益。植被的异地恢复设计应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实施单位要按设计组织施工,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造林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②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措施

A.临时使用林地恢复保障

一是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临时使用林地依法获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林地。项目业主要定期对施工单位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抵制超范围使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产生。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恢复的责任主体为国家管 (略) (略) ,在工程临时使用林地获批后,必须在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 年)结束时,立即完成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各项工程,且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性植物。二是施工条件有保障。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开挖和剥离大量表土资源,可用于后期临时使用林地生产条件恢复。三是恢复技术有保障。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破坏方式主要是压占和挖损,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和塌陷等破坏情况,恢复工艺简单,技术成熟。四是资金有保障,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费用已经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中。

B. 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措施

在工程使用林地报批前,业主方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临时使用期限满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破坏的林地面积采取全面逐步恢复,并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临时使用林地造成破坏的方式为压占和挖损。在施工前可先进行表土剥离,储备一定量的肥沃土壤备用。用地期限满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区混凝土、废石、废土剥离运输出场或者深埋,对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翻垦和平整。再将前期备用的土壤进行土覆盖,对土面再次平整,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林地生产条件恢复标准为自然沉实土层厚度不低于0.4米,土面平整度不超过±0.05米,表层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5 克/厘米,不能板结,不能影响林木生长,及时播撒草种以恢复地力和防止水土流失。林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督促、检查临时使用林地生产条件恢复实施情况,确保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好项目区造林计划,做好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造林前应进行造林作业设计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临时占用期结束后能够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经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还原林权权利人。

③资金保障

项目业主已把本项目使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各项补偿补助费足额列入投资预算,对资金、建设规划等作了周密安排和准备,相关资金有保障。播州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业主足额兑现林地、林木补偿费,使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业主要按时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以保证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5、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尚在编制中,根据同类项目特点和防治措施布局原则,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通常由4个防治区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组成,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详见下表。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备案后,具体水土保持措施按方案执行。

6、基本农田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 严格控制土地占用

A. 对占地合理规划,严格限制占地面积;施工便道、堆管场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

B. 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并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C. 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管线尽量沿公路侧平行布置,便于施工及运营期检修维护。

② 土地肥力保护措施

A. 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于农田、耕地土壤,按照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回填顺序按照底土层、心土层、犁底层和耕作层的顺序回填;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B. 表土剥离及存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若表土堆存过程中遇降雨,则需要用防雨布遮挡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C. 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管线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集水的可能,需采用管沟多余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对敷设在较平坦地段的管道,应在地貌恢复后使管沟与附近地表自然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在管沟两侧有集水环境存在。

D. 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路基加固处理所需砂砾石尽量就近取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填方亦应尽量自身平衡,采取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E. 为防止管道焊接产生的废焊渣污染土壤,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管道焊接时焊缝下铺耐高温的挡板,对产生的废焊渣和废焊条全部收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回收全部的废焊接材料,防止遗留到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

③ 耕地保护

A. 关于耕地占用补偿的相关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 (略) 、自治区、 (略) 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B.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项目建设将临时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临时用地到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复土复耕。建设单位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

C. 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时间

管道开挖应尽量避开植物物种播种生长季、收获期,根据沿线农田作物栽种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并按照“边开挖边复垦”的原则,在每段管道敷设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④ 土地复垦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 “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遵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首先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本项目占用耕地的复垦计划及措施如下:

A 土地平整工程

a 清理废渣

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清除在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沙石、水泥以及施工场地上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cm的碎石进行捡选去除。

b 土地翻耕

对临时用地的施工用地区进行土地翻耕,翻耕的深度须达到0.3m以上;复垦方向为旱地,要求平整后地面坡度一般不超过2~3°。

c 表土还原

土地翻耕后,地块覆土根据土地适应性评价结果确定的复垦方向,结合当地表层土壤厚度水平和复垦方向,并综合考虑损毁地块的最终情况,旱地按30cm的标准覆土,覆土应按着坡面进行均匀覆盖。

d 田埂修筑

根据当地的耕着习惯以及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区复垦后修筑部分土田坎,田坎占地宽0.4m,高0.25m。

B 其它工程

上述复垦工程措施实施后,土壤肥力尚不能保证,必须采取生物化学措施,提高土壤肥力。

土壤培肥其目的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改良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土壤培肥措施主要是种植豆科绿肥、施用农家肥和氮、磷、钾化肥。

人工施肥要做好有机肥与无机肥的配合,旱地施用有机肥既可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又可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有利于土壤蓄水量的提高。

综上,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破坏。根据“边开挖边复垦”的原则,在每段管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立即恢复,保证其耕地质量。此外,建设单位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耕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本项目仅临时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临时占用,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设单位应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并在临时用地到期后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

7、对生态保护红线(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影响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对施工范围进行放线控制,设立警示牌,严禁越界活动,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面积。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江界河风景名胜区、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太平水库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设置渣场、施工营地、堆管场等。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环保意识和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严禁任何人员从事其他扰动公园的作业与活动。

③工程建设不得影响湿地公园的生态结构与功能,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应结合周边环境植被覆盖状况及时进行植被和地貌恢复。

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暴雨天气施工作业,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砾石覆盖或者撒播草籽或者或者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⑤严禁乱砍乱伐树木。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湄潭分输站、瓮安分输站会产生清管废水、检修废水,两处站场已建设完成,经已建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站场绿化、道路浇洒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通过吸污车运至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根据场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1)重点污染防渗区

是指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介质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

(2)一般污染防渗区

是指场区内除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排污池、隔油沉淀池。

(3)简单污染防渗区

指站房、工艺装置区等其他区域等。

2)防渗方案

(1)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机械设备检修区,其防渗方案为:10cm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10cm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漆。

(2)一般污染防治区

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渗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可达到防渗的目的。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简单污染防治区

指站房、工艺装置区等其他区域等,进行地面硬化。

3、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站设备法兰无组织排放废气

(1)采取定时对法兰进行紧固密封、更换损坏的垫片。

(2)定时对站场设备及法兰进行检查,发现破碎或漏气情况,立即进行维修。

(3)加强通风换气,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清管、检修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1)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流程,减少天然气放空。

(2)采用密闭输气和管道泄漏自动检测工艺,清管时实现不停输操作,优化运行,减少天然气放空量和消耗。

(3)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减少检修时间。

(4)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

3、超压排放天然气废气

(1)对管道和站场阀室进行在线监控,控制天然气压力,避免超压排放的产生。

(2)每个站场设置专用的放空系统,放空管高度不低于15m,并高出周围建筑3m以上,大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采用0#清洁柴油,设置专用的尾气排放管,将尾气引往室外机房楼顶排放。

4、运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管道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针对工程中噪声的来源及运行期噪声预测评价结果,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站场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2)选用先进的设备,对设备和生产工艺区采用消声器、隔声门窗、减振垫、吸声材料等措施,放空立管上安装消音器。

(3)在初步设计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噪声源强扩散与厂界围墙的方位进行调整,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

(4)将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封闭的专用机房内,并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5)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也进行绿化,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6)除紧急情况外,夜间禁止检修作业。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本次新建的4处阀室全部为无人值守,已建成的湄潭分输站及瓮安分输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圾按其环评执行,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一般固体废物

(1)清管作业及分离器检修废渣

营运过程中清管收球作业会产生少量废渣,主要成份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有收球装置的工艺站场在每次清管作业时将产生5kg废渣,分离器检修一般每年1次,废渣的产生量每站约为4kg。清管作业及分离器检修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废滤芯

项目各站场内过滤分离器需要定时更换,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每个站场滤芯产生量约为0.3t/a,本项目各分输站废滤芯产生总量2.4t/a,滤芯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时更换的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1)产生及处置情况

单个站场内隔油池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001t/a,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本项目两处分输站污泥及废机油产生总量0.002t/a及0.2t/a,二者均属于危险废物。由于产生频率低,产生量少,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及时交给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2)管理要求

隔油沉淀池污泥及废机油应严格按《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做好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录入《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台账》。

同时项目在日常运营中,应纳入现有固废管理计划,将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记录,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6、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沿线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做好运营期生态监测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环评(报批公示稿) .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84号关于对《贵州天 (略)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湄潭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各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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