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朗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朗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朗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朗 (略) 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朗 (略) 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建设电解车间、液氯联合车间、洗槽焚烧车间、液态钠联合车间、盐库、钠库、综合办公楼、备品五金库、空压制氮站、硫酸储槽、废硫酸储槽、液氯计量槽、液碱储槽、次氯酸钠储槽、危废暂存间等,规模为年产金属钠35000吨、液氯54000吨,副产品为高钙钠1395吨、次氯酸钠21678吨。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49%。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项目厂区周围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妥善解决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电解车间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和精制盐干燥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20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电解工序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两级水洗处理,电解槽更换隔膜时逸散的氯气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吸收塔处理,精制工段废气收集后通过三级水洗处理,氯气液化工段尾氯(氯不凝气体)收集后通过尾气处理系统(三级碱液吸收塔)处理,洗槽焚烧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氯气、SO2、NOX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液氯车间氯气液化充装产生的废气以及电解车间未收集到的氯气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解车间辅料烘干粉尘、硫酸储槽硫酸雾废气、化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等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干燥工序水洗塔排水、电解工序水洗塔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等排入三效蒸发处理冷凝后回用于水洗塔用水,不外排;精制工序水洗塔废水、洗槽焚烧车间废气治理废水、电解槽清洗废水等回用于尾氯吸收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水系统排水一并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须做好电解车间、液氯联合车间、洗槽焚烧车间、液态钠联合车间、三效蒸发、危废暂存间、钠库、盐库、循环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避免污染地下水。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氯气抽负工序除尘灰、三效蒸发废盐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电极运至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旧隔膜、电解槽拆解废物、电解槽部件及工具焚烧残留废物、废石蜡油、化验残渣、残液及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硫酸暂存于废硫酸储槽,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为减少环境安全风险,项目须按需定量生产,厂区内液氯储存量不得超过报告书中最大储存量。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7.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8.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7日
内蒙古朗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朗 (略) 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朗 (略) 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建设电解车间、液氯联合车间、洗槽焚烧车间、液态钠联合车间、盐库、钠库、综合办公楼、备品五金库、空压制氮站、硫酸储槽、废硫酸储槽、液氯计量槽、液碱储槽、次氯酸钠储槽、危废暂存间等,规模为年产金属钠35000吨、液氯54000吨,副产品为高钙钠1395吨、次氯酸钠21678吨。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49%。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项目厂区周围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妥善解决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电解车间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和精制盐干燥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20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电解工序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两级水洗处理,电解槽更换隔膜时逸散的氯气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吸收塔处理,精制工段废气收集后通过三级水洗处理,氯气液化工段尾氯(氯不凝气体)收集后通过尾气处理系统(三级碱液吸收塔)处理,洗槽焚烧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氯气、SO2、NOX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液氯车间氯气液化充装产生的废气以及电解车间未收集到的氯气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解车间辅料烘干粉尘、硫酸储槽硫酸雾废气、化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等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干燥工序水洗塔排水、电解工序水洗塔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等排入三效蒸发处理冷凝后回用于水洗塔用水,不外排;精制工序水洗塔废水、洗槽焚烧车间废气治理废水、电解槽清洗废水等回用于尾氯吸收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水系统排水一并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须做好电解车间、液氯联合车间、洗槽焚烧车间、液态钠联合车间、三效蒸发、危废暂存间、钠库、盐库、循环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避免污染地下水。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氯气抽负工序除尘灰、三效蒸发废盐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电极运至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旧隔膜、电解槽拆解废物、电解槽部件及工具焚烧残留废物、废石蜡油、化验残渣、残液及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硫酸暂存于废硫酸储槽,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为减少环境安全风险,项目须按需定量生产,厂区内液氯储存量不得超过报告书中最大储存量。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7.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8.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7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