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扬州新材料 (略) (以下简称“新材料国资控股”或“公司”)拟在交易所 (略) 债。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 (略) 债的主承销商。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15亿 (略) 债券主承销商,标段2为5亿 (略) 债券主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约定牵头方券商及具体分工和分配情况,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标段2:只接受单家券商独立投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信用评价(附件3)。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略) 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

4、承销业绩(wind:公司债(wind口径))(附件4)。

(1)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 (略) 债券规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 (略) (略) 债券规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5、承销能力(附件5)。

(1)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销) (略) 债券,发行期限为纯3年期、主体评级AA+、无增信措施的最低票面利率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 (略) 债券只数占比。 (略) 债券只数占比(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略) 债券只数/公司债券承销只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3)余额包销承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

6、合规展业情况(附件6)。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主承销的债券(全口径)违约债券只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是否受到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暂停或文件不被受理等行政处罚,主承团队或人员是否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7)。

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联合体仅需提供牵头方)。

8、服务团队(附件8)。

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协会沟通能力等(联合体仅需提供牵头方)。

9、认购或持仓支持(附件9)。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认购、持有扬州新材料 (略) 及子公司 (略) 债券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

10、费用报价(附件10)。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组成联合体的主承销商报价应保持一致)。

11、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五、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8月8日下午3时(采用面交方式的,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为准。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5、本次招标共4个项目,分别为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短期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投标人可同时投标4个项目,也可只对其中1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按开标、中标顺序中标一个项目,不得兼中。开标、中标顺序为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短期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汇诚 (略) 】

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0514-*】

邮寄地址:【 (略) 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二)招标人:【扬州新材料 (略) 】

联系人:【朱子夜】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2023年7月18日

2307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附件.docx

一、本次发债概况

扬州新材料 (略) (以下简称“新材料国资控股”或“公司”)拟在交易所 (略) 债。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 (略) 债的主承销商。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15亿 (略) 债券主承销商,标段2为5亿 (略) 债券主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约定牵头方券商及具体分工和分配情况,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标段2:只接受单家券商独立投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信用评价(附件3)。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略) 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

4、承销业绩(wind:公司债(wind口径))(附件4)。

(1)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 (略) 债券规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 (略) (略) 债券规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5、承销能力(附件5)。

(1)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销) (略) 债券,发行期限为纯3年期、主体评级AA+、无增信措施的最低票面利率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 (略) 债券只数占比。 (略) 债券只数占比(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略) 债券只数/公司债券承销只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3)余额包销承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

6、合规展业情况(附件6)。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主承销的债券(全口径)违约债券只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最终以得分高的数据为准)。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是否受到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暂停或文件不被受理等行政处罚,主承团队或人员是否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7)。

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联合体仅需提供牵头方)。

8、服务团队(附件8)。

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学历、经验、协会沟通能力等(联合体仅需提供牵头方)。

9、认购或持仓支持(附件9)。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认购、持有扬州新材料 (略) 及子公司 (略) 债券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分别提供数据)。

10、费用报价(附件10)。

投标人需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组成联合体的主承销商报价应保持一致)。

11、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五、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8月8日下午3时(采用面交方式的,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含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为准。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5、本次招标共4个项目,分别为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短期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投标人可同时投标4个项目,也可只对其中1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按开标、中标顺序中标一个项目,不得兼中。开标、中标顺序为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短期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遴选→扬州新材料 (略)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遴选。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汇诚 (略) 】

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0514-*】

邮寄地址:【 (略) 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二)招标人:【扬州新材料 (略) 】

联系人:【朱子夜】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2023年7月18日

2307扬州新材料 (略) 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附件.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