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来《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田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请示》(东发改报〔2023〕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项目节能评价报告》 (略) 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纳入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3〕436号),原则同意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
二、评估区域及有效期
评估区域为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 (略) 田东县县城北部,总规划面积为7.68km2。有效期从审查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园区现有产业主要包括石油化工、氯碱-氟硅化工、生态铝产业、矿产循环产业和农林、医药生态产业等。主要用能种类包括煤炭、电力。2020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1496吨标准煤/万元。未来园区将发展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主攻方向,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和增链,积极构建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式发展新格局,打造以氯碱化工—硅化工/氟化工生产一体化、以氟硅材料为主干、其他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及烧碱制造为两翼的化工制造基地,将园区打造成广西乃至西南地区化工新材料创新发展基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四、区域工业能耗“双控”目标
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工业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评估基础,严格节能目标管理,到2025年,园区总产值达500亿元,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74吨标准煤(等价值),工业增加值能耗不超过0.5652吨标准煤/万元,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单位产品能耗需达到或优于《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14)、《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15)、《聚氯*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7-2014)、《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7-2017)、《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138-2012)及《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DB45/T612-2021)等所规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或资源消耗指标一级指标)。
五、区域节能措施
严格落实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
(一)加强节能宣传。适时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增强园区节能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
(二)加强能源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和新能源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推广和监管力度。全面推广天然气利用。
六、区域用能承诺制度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规定,不需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规定,需要执行单独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照规定执行。同时,区域节能审查 (略) 及田东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相挂钩。
七、工作要求
区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市级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承诺备案内容进行专项监察。区域管理机构应在区域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满后,组织开展区域节能审查跟踪评价工作, (略) 发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域内有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规定执行的,依照规定处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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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来《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田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请示》(东发改报〔2023〕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项目节能评价报告》 (略) 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纳入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3〕436号),原则同意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
二、评估区域及有效期
评估区域为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 (略) 田东县县城北部,总规划面积为7.68km2。有效期从审查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园区现有产业主要包括石油化工、氯碱-氟硅化工、生态铝产业、矿产循环产业和农林、医药生态产业等。主要用能种类包括煤炭、电力。2020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1496吨标准煤/万元。未来园区将发展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主攻方向,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和增链,积极构建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式发展新格局,打造以氯碱化工—硅化工/氟化工生产一体化、以氟硅材料为主干、其他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及烧碱制造为两翼的化工制造基地,将园区打造成广西乃至西南地区化工新材料创新发展基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四、区域工业能耗“双控”目标
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工业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评估基础,严格节能目标管理,到2025年,园区总产值达500亿元,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74吨标准煤(等价值),工业增加值能耗不超过0.5652吨标准煤/万元,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单位产品能耗需达到或优于《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14)、《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15)、《聚氯*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7-2014)、《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7-2017)、《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138-2012)及《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DB45/T612-2021)等所规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或资源消耗指标一级指标)。
五、区域节能措施
严格落实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
(一)加强节能宣传。适时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增强园区节能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
(二)加强能源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和新能源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推广和监管力度。全面推广天然气利用。
六、区域用能承诺制度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规定,不需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规定,需要执行单独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照规定执行。同时,区域节能审查 (略) 及田东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相挂钩。
七、工作要求
区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市级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承诺备案内容进行专项监察。区域管理机构应在区域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满后,组织开展区域节能审查跟踪评价工作, (略) 发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域内有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规定执行的,依照规定处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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