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 (略) 缘 (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说明
(略) (略) (略) 缘 (略) 委托完成了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县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公示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略) 缘 (略) (略) (略) 承诺公示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略) 缘 (略) 承诺公示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的不实之果。公示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 (略) 缘 (略) (略)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
项目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项目内容:新对“年产30000吨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现有的木质素提取工序进行局部升级改造,在后端增加竹纤维研磨清洗工序。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和工艺升级改造,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扩大至2200t/d。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表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缘 (略)
单位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598-*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4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19E-1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公示稿).pdf
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 (略) 缘 (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说明
(略) (略) (略) 缘 (略) 委托完成了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县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公示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略) 缘 (略) (略) (略) 承诺公示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略) 缘 (略) 承诺公示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的不实之果。公示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 (略) 缘 (略) (略)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
项目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项目内容:新对“年产30000吨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现有的木质素提取工序进行局部升级改造,在后端增加竹纤维研磨清洗工序。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和工艺升级改造,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扩大至2200t/d。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表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缘 (略)
单位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598-*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4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19E-1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生物质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副产品竹纤维质量提升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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