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敖汉旗丰源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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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敖汉旗丰源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邮编:*

邮箱地址:*@*63.com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12550.66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选用热熔挤出工艺,以回收废塑料为原料,选用热熔挤出工艺,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6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4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23075t,生产滴灌带12000t,生产再生塑料颗粒18000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6万元。

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略) 敖汉旗工业园区新惠工业园,地理坐标为北纬42°19′5.589″,东经119°56′8.627″。

敖汉旗丰源 (略)

赤峰科林 (略)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热熔产生废气分别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

化机+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综合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加强车间通排风和对废气收集装置的清理维护,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非*烷总烃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A.1 中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场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工作。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做好维护。循环清洗回用水需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相关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应急事故水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保持空置。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并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略) 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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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12550.66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选用热熔挤出工艺,以回收废塑料为原料,选用热熔挤出工艺,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6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4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23075t,生产滴灌带12000t,生产再生塑料颗粒18000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6万元。

敖汉旗丰源 (略) 年产1.2万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及1.8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颗粒建设项目 (略) 敖汉旗工业园区新惠工业园,地理坐标为北纬42°19′5.589″,东经119°56′8.627″。

敖汉旗丰源 (略)

赤峰科林 (略)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热熔产生废气分别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

化机+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综合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加强车间通排风和对废气收集装置的清理维护,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非*烷总烃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A.1 中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场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工作。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做好维护。循环清洗回用水需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相关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应急事故水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保持空置。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并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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